泉港征预公告〔2025〕1号
为实施泉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泉港区2024-M008地块(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还建合规办公楼及档案中心)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土地面积:11.8325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规划路;西至油港路;南至祥云南路;北至炼油厂区。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3.本批次用地涉及后龙镇涂坑村、后田村委会集体所有土地(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泉港区2024-M008地块(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还建合规办公楼及档案中心)项目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公告时间
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8日。
三、其他事项
拟于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8日由后龙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后龙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开展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征地公告、征地听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登记、协议签订等土地征收前期工作。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后龙镇人民政府提出。
特此公告。
附件:泉港区2024-M008地块(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还建合规办公楼及档案中心)项目用地红线图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泉港区2024-M008地块
(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还建合规办公楼及档案中心)项目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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