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文件精神,现将符合申领“见证补贴”条件的66名对象,拟发放补贴9.784万元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17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拨打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或区人社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电话:0595-87989766(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595-87995816(区人社局办公室)
附件:2025年第一季度见证补贴人员花名册
泉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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