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24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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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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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泉房权证泉港字第011617号 |
庄子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50505001003GB00003F00020136 |
泉港区泉五路东侧与海南街交叉口处庄园明珠E#203A住宅 |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2025)闽0505执恢8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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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泉房权证泉港字第011616号 |
庄子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50505001003GB00003F00020135 |
泉港区泉五路东侧与海南街交叉口处庄园明珠E#203B住宅 |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2025)闽0505执恢887号 |
泉港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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