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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247号(庄子武)
2026-06-18 17:01 阅读人数:1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24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泉房权证泉港字第011617号

庄子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50505001003GB00003F00020136

泉港区泉五路东侧与海南街交叉口处庄园明珠E#203A住宅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2025)闽0505执恢887号

2

泉房权证泉港字第011616号

庄子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50505001003GB00003F00020135

泉港区泉五路东侧与海南街交叉口处庄园明珠E#203B住宅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2025)闽0505执恢887号

  泉港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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