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审批服务中介超市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泉行政管〔2021〕35号)规定,结合《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关于2026年度测绘中介服务单位备案登记的通告》(泉港自然告〔2026〕3号)要求,我局于2026年6月16日对厦门闽矿测绘院在泉州市测绘中心备案(在泉港区辖区驻点分公司)提交的材料、办公场所和仪器设备等进行了核查。经审核,现将厦门闽矿测绘院备案等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期
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周末、法定节假日)。
二、公示内容
厦门闽矿测绘院2026年在泉州市测绘中心备案信息情况表(在泉港区辖区驻点分公司)(见附件)。
三、异议受理方式
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邮件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受理股室:泉港区自然资源局调查登记股
联系电话:0595-68165856
电子邮箱:qgdcdjg@163.com
通讯地址:泉港区山腰街道中兴街588号土地交易大楼8楼。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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