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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麦儒贤)
2026-05-11 10:17 阅读人数:1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麦儒贤因保管不善,将闽(2023)泉港区不动产权第0006961号不动产权证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麦儒贤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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