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国土资源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林开金)
2026-03-23 15:41 阅读人数:1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林开金因保管不善,将泉房权证泉港区字第011427、第01142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开金

  2026年3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