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对2026年泉州市泉港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2026年泉州市泉港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泉州市泉港区峰尾半岛南侧海域和惠屿岛西侧海域
海域使用申请人:泉州市泉港区水利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单位:福建省华海海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8日止。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68168813
传真:0595-87987895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中兴街土地交易大楼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海洋管理股
邮编:362100
附件:2026年泉州市泉港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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