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321号
因林连聪继承不动产申请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21日止向泉港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电话:0595-27726019)提交异议的书证材料,以便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予以办理登记。
被继承人:林二哥
继承人:林连聪
申请继承的不动产坐落:泉港区公园东路与新民街交汇处名邦华苑3#楼203住宅,不动产权证号:闽(2023)泉港区不动产权第0010888号。
其他事项:
泉港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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