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和福利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领

低保是指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救助制度。

概述

社会救助是指我国公民因各种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或者生存突然陷入困境的时候,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程序给予的物质帮助和保障,以达到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低保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核心制度安排,近年来,低保制度总体运行平稳,发挥了重要的兜底作用。

申请对象

泉港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低保标准或符合重度残疾人、支出型困难、低保边缘家庭等入保条件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区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享受待遇

实行分档补助。一档标准为900元/人·月;二档标准为720元/人·月;三档标准为630元/人·月;四档标准为450元/人·月。

申请说明

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或个人,能按要求提供材料,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承诺书;

(3)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4)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赡(抚、扶)养义务人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

(5)导致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残疾证、疾病证明、学生证、年收入证明等);

(6)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赡(抚、扶)养义务人填写申请表、签订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申请承诺书,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2)镇(街道)民政办受理、调查核对、审核确认。期间,初审意见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7天公示,审核确认后长期公开。

温馨提示
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委托包村(社区)干部、村(居)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或其他居民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政策咨询热线

区民政局:0595-68110816

南埔镇:0595-87788197

界山镇:0595-87979996

后龙镇:0595-87733006

峰尾镇:0595-87763730

山腰街道:0595-87981058

前黄镇:0595-87966106

涂岭镇:0595-68176676

相关事情

政策文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福建省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

针对困难群众有可能继续增加的情况,下一步如何强化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重点从动态监测和综合帮扶这两个方面来强化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所谓动态监测,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将更多的低收入困难群众纳入监测范围。目前民政部门建立的全国低收入人口监测信息平台已经收录了6200万人的低收入人口的信息,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支出型困难群众、易返贫致贫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还要把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到监测范围。同时拓展平台的功能应用,比如加强跟教育、人社、医保、住建、卫生健康、应急、乡村振兴、总工会、残联等等相关部门的数据比对,针对重病、残疾、就业、就学等情况设置预警指标,建立相应的监测预警机制。

所谓综合帮扶,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针对不同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政策,建立起救助的圈层,及时给予有针对性的救助帮扶,比如生活有困难的给低保或临时救助,生病了有医疗救助,上学困难有教育救助,住房困难有住房救助,形成分层分类、综合救助的格局,从而通过社会救助体系来统筹救助资源,凝聚救助合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有力、更可持续的兜底保障。

社会救助服务热线

http://hotline.treeye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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