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6-3000-2020-00031
    • 备注/文号:前政〔2020〕62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前黄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13
    前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前黄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暨“消防工作整治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8-14 08:45

     

    各村委会、镇机关各办站所,镇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前黄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暨“消防工作整治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务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人民政府

                            2020年813

     

    前黄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暨“消防工作整治月”活动方案

     

    深刻汲取晋江“8.8”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工作整治月”活动。

    一、工作目标

    在全范围内开展消防工作整治月活动,结合当前开展的各类消防整治,突出治理火灾风险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场所及重点火灾事故隐患,采取“短平快”的治理举措,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排查范围及重点

    (一)工业企业。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内规上和规下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在消防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到“六个到位”(全员消防安全职责交底到位、消防设施检查测试到位、防火巡查检查到位、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到位、员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到位、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到位)。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规上和规下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看人员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运行、用火用电管理、现场施工作业等情况。要利用各类媒介加强火灾警示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牵头单位:镇安办

    责任单位:镇安办、镇经委办。

    (二)小作坊小加工厂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主管部门排查”的方式,深入开展小作坊小加工厂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存在“三合一”隐患,建筑消防设施(双自动、消火栓)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甲类、乙类、丙类、丁戊类加工作坊每层面积分别大于等于100150 250250)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少于2个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等情形之一的小作坊小加工厂生产经营场所,责令停业整改,督促隐患单位签订承诺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不得恢复生产经营。对存在一般隐患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场所安全;仍拒不整改的,予以关闭取缔。对暂无隐患的,可以继续作为小作坊小加工厂生产经营场所,但应提醒业主加强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消除隐患。

    牵头单位:镇经委办

    责任单位:镇经委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

    (三)房屋消防。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钢结构房屋、出租屋、群租房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健全,消防标识完善。根据《泉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泉消联办〔2019〕17号)文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推进高层建筑、住宅小区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完成划线、标识工作。镇村建办要加大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住宅小区物业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切实保障小区消防安全,对未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的物业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纳入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做到处罚一批、曝光一批、警示一批。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举措,由镇村建办统一制作消防标识张贴到位。

    牵头单位:镇村建办、前黄派出所

    责任单位:镇村建办、前黄派出所、各村

    (四)“三合一”场所。、各有关部门、前黄派出所要继续加大对群租房、加工作坊、工贸企业、沿街商铺、电商办公仓库或区域性“三合一”隐患等区域场所的摸排检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的,必须严格依法查处、督促立即搬离或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进一步巩固深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成效,定期进行回访,严防回潮。健全完善 “三合一”场所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摸排整治,提高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水平。

    牵头单位:镇综治办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前黄派出所、各村。

    三、排查整治步骤

    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分全面自查、落实整改督导整治、巩固总结四个阶段整治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9日,突出整治效果、整治质量,对整治效果不理想,整治质量不高,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延长专项整治时间,确保取得整治成效。本次行动结束后,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要求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活动。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即日起至815日)

    1.村、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发动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和网格力量开展排查研究制定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因地制宜制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方案,深入落实消防排查整治工作

    2.单位自查自改。各单位对照自查标准,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倒排整改时间表明确具体措施,责任到人,确保消除火灾隐患。

    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场所815日前完成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阶段:落实整改(即日起至99日)

    各相关行业部门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各企业及时整改,对不能按期整改的场所、单位要充分运用行业监管手段,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发现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提请区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该停业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业整顿,该关停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督导整治(8月26日99日)

    按照“同步整治、同步督导”的原则,在单位自查,各村、各行业部门检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采取联合行动、联合督导、技防保障等有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解决突出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行业部门进行约谈、通报。

    第四阶段:巩固总结(93日至99日)

    总结经验、固化成果,总结活动开展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建章立制,推动常态化整治工作和下一阶段工作措施、重点,切实提升全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工作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好“消防工作整治月”活动,切实做好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各村主干、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具体抓、常督促,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落实“六一”机制,执行“四一”原则。规上企业在推行智慧消防和科技消防的基础上,同步推行“六个一”工作机制,确保一个企业有一个消防员、一个应急预案、一场消防演练、一个消防安全分管厂长、一个“一键报警器”和一个烟感器。小作坊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要坚决执行“四个一批”工作原则(即整改一批、关停一批、拆除一批、取缔一批),确保隐患问题全部“清零”管控到位。

    加强联合执法,坚持疏堵结合。联合消防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安部门和电力公司开展联合执法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该停业整顿的绝不手下留情该移交司法处理的依法移交。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实用的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电气火灾监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技防、物防设施

    (四)严格整改提升,强化常态管理。、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形成“整治回潮、再整治”的低效模式。针对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要研究标本兼治的工作措施,将行业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相结合,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辖区消防安全的整体水平。

     

    附件1.前黄镇企业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登记表

    2.前黄镇企业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检查表

    3.前黄镇小加工作坊、改用仓库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

    4.前黄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日程安排

    5.前黄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名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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