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6-1200-2020-00016
    • 备注/文号:前政〔2020〕28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前黄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0
    前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前黄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23 16:33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办站所

    为深刻吸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区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及《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泉港委办发明电〔2020〕10号)和《关于印发泉港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港委办〔2020〕9号)文件要求,现将《前黄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人民政府

                                                    2020320

     

     

    前黄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我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步骤

    即日起至6月16日,百日攻坚行动分全面自查、检查执法、督促指导、巩固总结四个阶段,整治时间要服从整治效果、整治质量,对整治效果不理想,整治质量不高,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延长专项整治时间,确保取得整治成效。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要求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即日起至3月31日)

    1.村、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因地制宜制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方案,属地政府、行业系统部署相关企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工作。

    2.单位自查自改。各单位对照自查标准,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人,倒排时间表、明确具体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村、相关主管行业部门要督促各场所3月31日前完成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查内容参照附件3)。

    第二阶段:检查执法及落实整改(即日起至4月30日)

    各村要发动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和网格力量开展排查。各相关行业部门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

    各行业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及时整改,对不能按期整改的企业单位要充分运用行业监管手段,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发现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提请区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该停业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业整顿,该关停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专项督导整治阶段(51日起至5月31日)

    按照“同步整治、同步督导”的原则,在单位自查,各村、各行业部门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组织相关部门采取联合行动、联合督导、技防保障等有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解决突出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行业部门进行约谈、通报。

    第四阶段:巩固总结(6月1日起至6月16日)

    总结经验、固化成果,总结活动开展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建章立制,推动常态化整治工作和下一阶段工作措施、重点,切实提升全消防安全工作基础。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涉疫场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摸清重点防控医院、医学观察隔离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运输物流仓储企业及其员工返岗集中隔离点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底数情况,实地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运行、用火用电管理、现场施工作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情况,督促场所负责人抓好“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确保场所安全。

    牵头单位:镇卫计办。

    责任单位:镇经委、村建办。

    (二)复工复产企业。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内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督促企业做到“六个到位”(全员消防安全职责交底到位、消防设施检查测试到位、防火巡查检查到位、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到位、员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到位、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到位)。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复工复产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查看人员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运行、用火用电管理、现场施工作业等情况。要利用各类媒介加强火灾警示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牵头单位:镇安办

    责任单位:综治办、镇经委。

    (三)公众聚集场所。、民政、经委文化、卫统战等有关部门要开展学校、养老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医院、宗教活动场所等公众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按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是否违规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及消防安全三提示等。

    责任单位:镇教委办、民政办、综治办、卫计办、统战办、各村。

      (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化整治突出隐患。重点检查场所内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油烟管道清洗和厨房安全管理等方面情况,检查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紧急切断装置以及厨房自动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完好有效情况,检查是否违规堆放货物、堵塞安全出口,检查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的敷设、维保、检测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现场督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逐一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宣贯并推动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开展达标创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镇经委。

      责任单位:镇经委。

      (五)“三合一”场所。、各有关部门、前黄派出所要继续加大对群租房、加工作坊、工贸企业、沿街商铺、电商办公仓库或区域性“三合一”隐患等区域场所的摸排检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的,必须严格依法查处、督促立即搬离或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进一步巩固深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成效,定期进行回访,严防回潮,建立完善 “三合一”场所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摸排整治,提高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水平。

        牵头单位:镇综治办

        责任单位:前黄派出所、各村。

      (六)易燃易爆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易燃易爆企业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除生产工艺、输送管道、压力容器、生产装置等环节事故风险点。对化工企业集中区域,要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加强消防安全公共基础建设,将市政消火栓、取水码头、视频监管布控点纳入区域基础建设。同时,要督促加强专(兼)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与行业部门、属地政府协同演练配合,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高效处置初起事故。

        牵头单位:镇安办

        责任单位:前黄派出所。

      (七)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根据《泉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泉消联办〔201917号)文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推进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单位和住宅区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完成划线、标识工作。425日前,要督促完成消防车通道上障碍物清理工作和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村建办要加大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对未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的物业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纳入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做到处罚一批、曝光一批、警示一批。  

        牵头单位:镇村建办

      责任单位:镇村建办

      (八)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广泛刊播电动自行车火灾预防类消防公益广告,同时督促管理单位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牵头单位:镇综治办

      责任单位:前黄派出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0/-真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亲自督促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隐患整改,加强执法力度。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开展执法,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该停业整顿的绝不手下留情、该移交司法处理的依法移交。同时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实施“黑名单”制度,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深度,起到整治一个、警示一批的效果。各有关部门要分批次、分类别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村工作人员、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重点单位员工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四)严肃责任追究,强化信息报送。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及部门,将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督促辖区本行业系统单位完成自查,并于331日前报送《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登记表》(附件3)备查。各有关部门将附件1-2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报送至镇综治办,电子版同步报送,镇综治办汇总后报送区消防大队。(邮箱:17114047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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