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2-1200-2020-00004
    • 备注/文号:界政〔2020〕10号
    • 发布机构:界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8
    界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界山镇大气污染强化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界山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0-01-19 10:35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空气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根据《泉港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大气污染强化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港环委办〔2020〕1号)精神,现将《界山镇大气污染强化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附件:界山镇大气污染强化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泉港区界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8日

     

    附件

     

    界山镇大气污染强化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着力解决我区臭氧及颗粒物污染等问题,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泉港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大气污染强化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港环委办〔2020〕1号)要求以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完善建章立制,促进各类大气污染管控常态化、长效化,建筑工地、道路运输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动力油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全镇空气质量有明显提升,打赢打好我镇蓝天保卫战。

    二、任务分工

    根据《泉港区大气污染强化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镇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六个专项整治行动:

    (一)涉挥发性有机物 VOCs) 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内容:结合省生态环境厅“长空亮剑”行动问题清单整改,制定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方案,深入开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鞋、工艺品制造、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VOCs治理执法检查,确保废气治理设施配齐并正常运行,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持续削减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责任部门: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协办部门:各村、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环保站

    完成时限: 2020年6月30日前

    (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内容:各类工程主管部门对口制定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大力推进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要将是否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列入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一票否决”项,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责任部门: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协办部门:各村、镇城建执法中队、道安办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三)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内容:制定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切实加强道路清扫保洁,特别是在重点区域(镇政府大楼、界东路)内进一步增加道路清扫力度、洒水的清扫频率。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责任部门:镇创卫办、镇城建执法中队);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检查,在重点区域内渣土运输车集中通行路段设置检查点开展执法,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所有渣土车必须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并密闭运输,坚决杜绝超载引起的滴洒漏;同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确保车辆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严厉打击违规运输、违法倾倒行为。

    责任部门:镇道安办

    协办部门:各村、镇城建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内容: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对全镇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传统节假日期间,开展全天候巡查,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处理;同时,各村要加强移风易俗宣传工作,劝导居民文明过节,并将禁炮工作落实到村、社区;通过强化禁炮专项行动,形成群众自觉禁炮氛围。

    责任部门:镇安监办

    协办部门:各村、界山派出所、狮东边防所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道安办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五)油品质量升级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内容:制定油品质量升级专项整治方案,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检查,确保全区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责任部门: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协办部门:各村、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环保站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六)船舶用燃油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内容:制定沿海船舶用燃油专项整治方案,加强源头管理和行业管理,强化对船舶供油单位联合检查和船舶用燃油联合执法检查,对含硫量不达标船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控制船舶尾气排放,切实减少船舶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责任部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协办部门: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政办具体负责开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办。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落实责任,积极配合,迅速开展工作,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一盘棋思想,认真研究,统筹推进,扎实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要通过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形成大气污染防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的成效,为我镇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圆满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按照整治内容进行任务分解,进一步细化实施措施,制定具体整改的任务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开展各个专项治理,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三)及时跟踪调度。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从2020年1月起,每月20日前向镇环保站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2020年7月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泉港区界山镇党政办                    2020年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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