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让全镇人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特制订《2020年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后龙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
2020年春节期间
森林防灭火宣传周活动方案
当前已进入2020年春季森林防火期,春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镇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定于1月24日至1月30日在全镇开展春节前森林防灭火宣传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方针,充分发挥现代传播媒介主渠道宣传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面,增强感染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宣传内容
(一)广泛深入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有关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全镇公民的森林防灭火法律意识。
(二)宣传普及森林防灭火常识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提高辖区群众防范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三)开展森林防灭火案例宣传,以案释法。
三、活动时间
2020年1月24日至1月30日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丰富森林防火宣传形式
1各村(居)要利用微信群主渠道作用,把森林防灭火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林区安全用火、防范措施等知识宣传到千家万户。
2.各村(居)要利用春节大量人员返乡的时机,进村入户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
3.各村(居)要在林区重要进山路口及集中人员地区树立或更新警示宣传牌,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录制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火扑火常识,在主要区域进行宣传。
(二)继续发挥传统宣传方式优势
积极发挥护林员的作用,发挥村广播等传统宣传媒介的作用,做到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切实解决农村野外用火主体(老人、儿童、妇女)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不会听普通话)问题,清除宣传盲区。
(三)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宣传
当前已全面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春节、元宵等节假日也即将来临,林区农事、林事生产性用火以及进山游玩、等人为活动将大量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加上村民常年不上山取柴火等因素影响,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各村(居)要针对野外用火大量增多和林内可燃物成倍增长的实际,全面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各村(居)要深入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野外用火需要审批的程序和条件、违章用火的危害和处罚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林区用火规定,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强化宣传工作督促检查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对各村(居)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宣传工作落实,督查主要内容包括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编发短信、发放传单等情况,对工作未开展或工作开展不力,在森林防灭火年度考核中予以相应扣分。
五、有关要求
1.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决不能流于形式。
2.在整个森林防火宣传周中,要注重宣传的实效性,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
3.各村(居)务必于2月7日前将开展宣传周活动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镇森防指办。镇森防指办将把该项工作作为落实年度责任状考核内容之一。
4.镇森防指办将组织专项督查,并将有关督查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