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3-1100-2019-00007
    • 备注/文号:龙政〔2019〕37号
    • 发布机构:后龙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09
    后龙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7-11 11:46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推行公民无偿献血制度,确保医疗临床用血需要与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认真做好201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根据区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2019年我镇共需落实210人次(每人次300ml)无偿献血任务。

    二、时间地点

    献血时间:7月23日

    献血地点:后龙镇机关大院西侧宿舍楼2楼工会活动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实施。无偿献血的目标是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各村(居)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发展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任务。要按照下达的献血计划,合理分解献血任务,确定献血对象,采取相应措施,动员和组织献血公民到指定地点献血,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献血任务。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制定有利于倡导公民自愿无偿献血的激励措施。

    (二)认真落实无偿献血工作责任。各村(居)要指定专人负责无偿献血工作,严格按照献血时间、承担的任务数组织献血人员到献血点体检、采血。献血人数达不到本单位任务数的,要及时增补人员参加献血,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村(居)无偿献血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2019年度年终综合考核,并作为参评精神文明单位的重要考核指标。各村(居)要将献血任务完成情况与个人绩效考核、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确保无偿献血工作落到实处。

    镇党委、政府将按《献血法》和《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完成无偿献血任务成绩突出的村(居)和个人给予表扬,对组织不力、未能完成无偿献血任务的村(居)予以通报批评并予以约谈问责。

    (三)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各村(居)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普及无偿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镇卫生部门牵头,在主要路口、人群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横幅2条、张贴宣传标语不少于5幅。各村(居)要在辖区人群集中地方张贴2条以上无偿献血宣传标语,开设无偿献血专栏;要通过有线广播,宣传报道无偿献血工作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奖惩措施

    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献血任务,特制定本奖惩措施:

    1、对完成任务数100%-120%的村(居),每例给予500元奖励;

    2、完成数超过任务数120%的,不给予奖励;

    3、对未完成任务数的村(居),不予奖励,并按每少一例扣罚800元进行处罚。

    五、其他事项

    (一)献血人员必须是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凡之前体检不合格、不符合献血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上报。各村(居)要严格按照无偿献血任务数,确保完成的献血人数。经体检不合格的报名者不抵销任务数,须由各所属村(居)按1:1比例重新换人动员组织参加体检、献血,直至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各村(居)要指定1—2名领导带队,负责做好献血现场组织与后勤保障工作。并通知献血人员在献血前一日不得喝酒、熬夜,必须休息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献血当天早上必须吃早餐,不吃牛奶、鸡蛋、豆浆,献血时随身带好身份证,再次献血人员同时携带无偿献血证,以便及时填证。

    (三)初次献血者只须携带身份证,再次献血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

    (四)献血者请认真研读和掌握镇献血办印发的《无偿献血·科学知识》(人手一份),并做好充分精心的献血准备。

     

    附件:1.后龙镇2019年度无偿献血任务分解表

    2.无偿献血宣传标语

     

     

     

                                      

                                     后龙镇人民政府

                                     2019年79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