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3-1100-2019-00004
    • 备注/文号:龙委〔2019〕54号
    • 发布机构:后龙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9
    中共后龙镇委员会关于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7-04 08:57

    各党(总)支部:

    为充分展示广大党员和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成果,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激励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中发挥作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发〔2017〕20号)、《福建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闽委发〔2018〕25号)和《泉州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细则》(泉委发〔2019〕7号)文件精神镇党委决定,在庆祝建党98周年期间,评选表彰一批“滨海港口商贸文化强镇”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泉委组综〔2019〕25号)和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泉港委组综〔2019〕27号)精神,镇党委在推荐一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赴市委、区委表彰的基础上,将评选表彰32名优秀共产党员、1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个先进党组织。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推荐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尊崇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正式党员,重点表彰生产、工作一线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尊崇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正式党员,一般应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

    3、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章,模范履行职能职责,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党员队伍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推荐考察要求

    1、推荐工作。这次“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对象,按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各党(总)支部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

    2、推荐要求。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生产、工作、科研、教学一线等基层岗位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对党建基础较扎实、典型培育较好、工作特色凸显的推荐单位,将适当增加表彰名额,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从各单位推荐名单中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筛选产生。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是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党(总)支部;推荐镇党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应受过镇级及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典型中产生。今年推荐赴市、区表彰的对象原则上不再作为镇党委表彰对象

    、推荐的办法

    全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工作,以各党(总)支部为单位,对照评选条件,通过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全镇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工作,通过组织自荐和挂钩镇领导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层层把好推荐关;推荐过程中,各推荐单位要主动与镇挂钩领导或工作片沟通联系,统筹做好本单位表彰对象的推荐工作。

    推荐表彰工作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任务,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要按照“公平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推动发展”原则,对推荐对象要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征求镇纪委、综治、卫计、治违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各推荐单位研究提出的表彰对象建议名单,于6月21日前报镇组织办。镇党委将组织对各推荐单位推荐上报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对象进行复核,并征求镇相关部门意见后,集体研究审批。

    各推荐单位在正式上报推荐对象名单时,要以党(总)支部的名义上报推荐审批表(其中优秀个人推荐表中的照片栏一律使用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电子文档),并附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一般2000字左右)、优秀个人的个人简介(300字左右),报送材料一式两份。相关材料电子文档请上报至邮箱:hlzzb87731191@163.com,联系电话:87731191,联系人:施琼霞。

    、表彰方式

    由镇党委作出《关于表彰全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对表彰对象分别授予荣誉称号,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

    各单位要以庆祝建党98周年为契机,结合自身实际,普遍开展一次党内“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把开展“两优一先”评选活动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号召广大党员向先进典型学习,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后龙镇“两优一先”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

    2.后龙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3.××党(总)支部赴镇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推荐名单(范本)

     

     

     

    中共后龙镇委员会

    20196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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