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4-0100-2020-00037
- 备注/文号:峰政〔2020〕63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峰尾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9
为扎实开展我镇职业健康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我镇职业健康队伍建设,保障职业健康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峰尾镇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蒋海昆 镇党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杨秋妹 卫计办主任
成 员:郑敏敏 工会副主席
陈惠民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庄亚龙 安监办主任
连玉蓉 卫计服务中心主任
各部门职责:安监办依法监督检查辖区企业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援救工作。工会组织负责群众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经委办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卫计办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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