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4-2600-2019-00030
    • 备注/文号:峰委〔2019〕131号
    • 发布机构:峰尾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16
    关于建立峰尾镇整治非法围填海和打击非法采运砂工作机制的通知
    时间:2019-12-25 11:21
      

     

     

    峰委〔2019〕131号

     

     

    中共峰尾镇委员会  峰尾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峰尾镇整治非法围填海和打击

    非法采运砂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沿海村党支部(总)、村委会、镇直各单位、镇机关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泉港区区委泉港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泉港委发〔20148号)和《中共泉港区委办公室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泉港区整治非法围填海和打击非法采砂工作机制的通知》(泉港委办〔20171号),进一步加大我镇非法围填海整治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海上非法采运砂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围填海和海上非法采运砂活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美丽峰尾、美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现就我镇建立整治非法围填海和打击非法采运砂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整治目标

    (一)通过严厉打击非法围填海行为、查处案件,恢复海域原状,坚决遏制非法围填海蔓延势头,确保自发文之日起全镇无新增的非法围填海行为。

    (二)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巡查,确保海上非法采运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整治非法围填海和打击非法采运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沿海各村开展制止非法围填海和打击非法采运砂等工作,并下达责任状,明确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承担考核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

     长:林素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仁成(镇党委主任科员)

    陈玉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庄明海(镇党委委员、秘书)

    黄瑞清(镇政府副镇长)

    柯子兵(镇党委副主任科员)

    各驻村工作片片长

     员:由各驻村工作片片长、副片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村主干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镇整治非法围填海和打击非法采运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整治办)挂靠镇农办,负责整治非法围填海和打击非法采运砂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建立工作机制

    (一)建立整治非法围填海和打击非法采运砂的工作机制

    1.建立分级管理机制。镇政府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综合协调、组织日常巡逻以及清理非法围填海等工作;镇、村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报告非法围填海行为。非法围填海整治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要求,认真履职,通力合作,从源头上控制非法围填海行为的发生。镇政府要建立非法围填海责任分解表(见附件1),将此项工作列入日常管理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评机制,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动态巡查机制。构建镇、村二级动态巡查网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镇范围内的海域开展不定期巡查;各村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加强经常性巡查,履行巡查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原则,负责辖区内海域使用情况的巡查,力争在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清理非法围填海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清理一起、恢复一起。沿海各村负责掌握本村用海情况,发现新增、回潮非法围填海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处理工作。

    3.建立合力监管机制。在整治非法围填海和打击非法采运砂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据本单位本部门职责,切实加强监管,形成合力。

    峰尾边防派出所:负责查处非法采砂等犯罪行为及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的黑恶热力 ;对妨害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打击;移送的非法采砂案件,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予以立案查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打击查处“三无”船舶和走私成品油船舶;严厉打击联合巡查、巡航执法过程中寻衅滋事、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镇财政所: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经费,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经费保障;

    镇道安办:配合区交警大队严厉打击违反道路运输、公路路政等道路交通运输法规的非法围填海运输车辆;

    镇行政执法中队:加大“滴撒漏”车辆的整治力度,负责对非法占用海域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镇国土资源所:严厉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违法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砂场要依法查处;

    镇环保站:对非法围填海工业企业的生产污水直排入海污染海域的违法行为进行核准上报;

    镇经委办: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负责对沿岸砂场进行巡查,依法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对非法经营的砂场要依法上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取缔;

    镇农办:负责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和违反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围填海域及采挖海砂的违法行为上报区农林水局依法予以处罚;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堤防管理范围内进行非法围填海危及海堤安全的行为上报区主管部门进行查处;负责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组织巡查、制度落实;

    各有关村:负责辖区内非法围填海整治相关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4.建立非法围填海查处协调机制。一是坚持依法处置。发现非法围填海行为后,要及时予以制止,责令当事人在3日内自行恢复海域原状,并向区整治办报告;对经公示仍未找到当事人,在公示期满后10日内制定方案并组织人员恢复海域原状;对非法占用海域的违法建筑要及时协调区行政执法局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二是做好信息报送。镇、村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每月填写峰尾镇整治非法围填海工作巡查表(附件2)并报送镇整治办,沿海各村每月的1日和16日分别向镇整治办报告一次非法围填海信息,没有新发现非法围填海行为的要实行“零报告制度”,镇整治办汇总报送区整治办。

    (二)建立海岸边非法堆砂场及海岸带海滩执法检查的工作机制

    由镇整治办牵头组织镇村建办、行政执法中队、农办、经委、公安边防、国土资源所、沿海各村等单位,组成海砂场及海岸带沙滩执法检查组,原则上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巡查,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对非法占用海域、海岸边土地搭建的砂场、堆砂场进行拆除取缔。镇要在非法挑、挖海砂多发地点设立群众联防点,建立群众联防机制,实行群防群管,及时发现并协调执法机构制止非法挑、挖海砂行为,切实解决近岸沙滩挑、挖海砂屡禁不止乱象。

    (三)建立举报和执勤保障机制

    开通举报热线(0595-87763709),发动和依靠辖区沿海群众,积极发现、收集非法围填海和海上非法采砂的情报线索。

    四、落实保障机制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镇政府要在辖区各沿海行政村选聘专职船(海)管员,明确渔船管理、整治非法围 填海和打击海上非法采砂巡查、制止、报告职责,保障好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要充分调动船(海)管员积极性,将非法围填海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执法经费保障。每年要设立专项整治经费,用于专职船(海)管员、边防、整治领导机构执法后勤保障。

    (三)加强执法硬件配备

    1.强化科技监管手段。镇整治办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配备RTK测量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摄录望远镜等设备,加强海面动态监控,对非法采砂行为露头就打。

    2.强化中远期规划。配合区整治办在诚峰一级渔港规划建设海洋与渔业专用执法码头及其配套设施,用于做好执法舰艇的后勤保障,设立非法采砂船暂扣点。

    五、宣传教育

    结合我镇实际,镇农办、镇环保站和镇宣传办联合组织开展以宣传《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等相关重点保护海岸线法律法规及禁止非法采运砂行为为重点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宣传手册、微信平台、短信、广播等形式,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防范措施等知识宣传到千家万户。大力普及海岸线保护法律法规和禁止采运砂常识,不断增强全民海洋生态保护意识。遏制非法围填海和海上非法采运砂活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六、建立督察考评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工作组及督查问责组,考评工作组组长由黄瑞清、李建辉同志兼任,成员为整治办全体人员以及各村卫生分管同志。主要职责:每月组织对全镇各村及各责任单位的巡察督查和综合考评工作,同时对考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对每次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

    督查问责组组长由陈玉林同志兼任,成员为镇纪委办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按照泉港委办〔2015〕13号、泉港委办〔2016〕6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及本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各村主要负责人及工作片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附件:1.峰尾镇2019年整治非法围填海网格化管理责任分解表

    2.峰尾镇整治非法围填海、打击非法采运砂工作巡查表

     

     

    中共泉港区峰尾镇委员会  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1

     

    峰尾镇2019年整治非法围填海网格化管理责任分解表

    序号

    网格区域范围

    (海岸线)

    责任片区

    责任领导

    责任村别

    责任人

    巡查人员

    镇农办

    巡查人员

    1

    郭厝起点——诚峰起点

    郭厝、联岩工作片

    曾淑娟

    郭厝村

    郭龙海

     

    郭德宝

    陈文强

    郑  敏

    2

    诚峰起点——诚平起点

    诚峰、上楼工作片

    林益清

     

    诚峰村

    刘雪兰

     

    刘地顺

    3

    诚平起点——前亭起点

    诚平、峥嵘工作片

    蒋海昆

     

    诚平村

    林配宗

     

    刘荣德

    郑惠建

    陈  铭

    4

    前亭起点——峥嵘起点

    奎璧、前亭工作片

    李建辉

    前亭村

    刘继月

     

    房文明

    5

    峥嵘起点——联岩起点

    诚平、峥嵘工作片

    蒋海昆

     

    峥嵘村

    郑玉才

     

    郑忠星

    6

    联岩起点----奎璧起点

    郭厝、联岩工作片

    曾淑娟

    联岩村

    朱建泉

     

    郭惠英

    陈珠金

    刘景华

    7

    奎壁起点——山腰起点

    前亭、奎璧工作片

    李建辉

    奎壁村

     

    林惠华

     

    林荣章

     

    附件2

    峰尾镇整治非法围填海、打击非法采运砂工作巡查表

    填报单位:(公章)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开展巡查次数

    出动检查人员(人次)

    辖区内新增的非法围填海、非法采运砂

    处理措施

    序号

    地点

    类型

    非法占用海域面积(亩)

    发现非法采运砂点

     

     

     

     

     

     

     

     

     

     

     

     

     

     

     

     

     

     

     

     

     

     

     

     

     

     

     

     

     

    审核人:

     

     

     

    填报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非法围填海类型分为新增围海、新增填海、扩增围海、扩增填海等。


     

     

     

     

     

     

     

     

     

     

     

     

     

     

     

     

     

     

     

     

     

    峰尾镇党政办                         2019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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