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1-1500-2022-00176
- 备注/文号:泉港政综〔2022〕9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22
泉港政综〔2022〕97号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
泉港区前黄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前黄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审批泉港区前黄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请示》(前政〔2022〕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泉港区前黄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规划确定的范围及功能定位。规划区位于泉港区前黄镇区,规划范围北至后张村,南至普安村,西至沈海高速复线,东至前黄村。规划功能定位为“高新园区的生活服务区、前黄镇域的核心引领区”,打造以现代居住、商业配套、社区生活于一体的前黄活力镇区。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总用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51.55公顷,规模人口1.3万人。
三、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三轴联动,三团并进”规划结构,其中,“三轴”指驿峰西路、学院路的城镇产业发展轴和沿群山路、前黄西路的城镇服务发展轴,“三团”指城镇核心组团、生态产业组团和乡村宜居组团。
四、本次规划经批准后,由区自然资源局实行统一管理,保障“五线”“三大设施”落实到位。同时,将已批准控规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予以落实,区政府对规划实施和开发建设进行监督。
五、经批准的《泉港区前黄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该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报批。
此复。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