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1-0300-2019-00122
- 备注/文号:泉港政办〔2019〕90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31
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泉港区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港区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
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增强猪肉市场供给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所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生猪稳产保供稳价的决策部署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泉政办〔2019〕45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等15家单位关于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有效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的通知》(泉农〔2019〕4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按照“提产能、增效益、保安全、促生态、稳供给”的发展思路,以“养殖总量控制、最低保有量兜底、内供外调相结合,保持全区供需基本平衡”为目标,大力推进布局区域化、发展产业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推动农林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我区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现代生猪产业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分年度具体目标为:
2019年,新(扩)建标准化规模养猪场1个,全区生猪年末存栏3.2万头、全年出栏5.5万头,自给率37%。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
2020年,新(扩)建标准化规模养猪场4个,全区生猪年
末存栏3.5万头、全年出栏6.3万头,自给率达40%以上。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
2021年,保持生猪生产稳定,全区生猪年末存栏3.5万头以上、全年出栏6.3万头以上,自给率保持在40%以上。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
各年度生猪养殖发展目标和肉品储备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生猪产业布局
按照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有关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的要求,依法依规科学划定生猪禁养区,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禁限养规定。修订完善畜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养殖布局和规模,明确各规模养猪场生猪生产任务,确保全区地产生猪最低出栏保有量在3.7万头以上。实行养殖场卫生安全防护距离“双向”保障制度,对确需关停搬迁的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在非禁养区内安排可用地支持异地重建。
鼓励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大型企业在可养区内新(改、扩)建高标准零排放现代化养猪场。鼓励支持我区有条件的生猪养殖企业到三明、龙岩、南平等主产区或省外协作建设异地生猪生产基地,并建立生猪产销对接机制。与山海协作结对帮扶县-宁化县加强协作,促进生猪及其猪肉产品产销对接、互惠互利。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生态环境局、农水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商务局
(二)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
坚持“放管服”改革,对新建、改扩建的养猪场,联合预审、
互不前置,简化程序、加快审批。对有足够种植消纳地或实行零排放养殖模式的现有规模养猪场,经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评估后给予调增养殖许可规模。支持已完成畜禽养殖备案的现有规模养猪场向所在镇(街道)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报备后依法开展危舍、旧舍翻(改)建或平舍改建成多层式集约化猪舍。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养殖专业户改进设施装备条件,稳步扩大养殖规模。鼓励利用非禁养区内低丘缓坡、荒山荒坡、灌草丛地等未利用地和地力难以提高、低效闲置的土地新建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少占耕地、林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地。
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按照“品种优良化、设施现代化、防疫规范化、粪污资源化、产品安全化”的要求,全面推行生猪养殖按标生产。推进“育、引、繁、推”一体化,提高生猪良种繁育水平。继续实施生猪良种补贴,扩大良种覆盖面。引导养猪场采用节水、节料、节能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配备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智能监控系统等现代化装备。完善生物安全防疫设施,健全防疫制度,科学实施生猪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猪实行无害化处理。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推行“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
不断提高养殖“五化”水平。每年创建省级优质农产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1个。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农水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
(三)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线,以“种养结合、农(林)牧循环,干湿分离、综合利用,就近消纳、不排水域”为主线,推进生猪清洁养殖、生态养殖。加快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项目,支持养殖场及第三方机构建设有机肥厂,支持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持续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坚决纠正将施肥行为当排污的错误做法,打通粪肥还田(林、果、茶等)通道,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到2020年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农水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四)持续抓好生猪疫病防控
围绕“人、车、猪、肉、料”等重点环节,完善养猪场动物防疫设施条件,落实各项动物防疫制度,切实做到封闭式饲养管理,2019年底所有规模养猪场完成消毒“三件套”配套建设。强化年出栏15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的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提高生物安全保护水平。按照《感染非洲猪瘟养殖场恢复生产技术
指南》,指导高风险养殖场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升级改造设施设备,完善生产管理制度,科学有序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五)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
按照“扶大限小、减数控量、提质增效、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全区整合建设现代化牲畜屠宰加工厂1个,着力提高生猪屠宰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加快新建屠宰加工厂项目选址、立项审批,积极推进屠宰加工厂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底前完成关闭整合任务。对经批准并符合市级财政补助要求的新建屠宰厂,要为屠宰企业和项目所在镇(街道)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和奖励。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定点屠宰厂新建项目所需资金通过银行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按银行基准利率对上年已付利息进行贴息,同一单位不得同时享受奖补、贴息政策。
以“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为主攻方向,鼓励屠宰企业发展集屠宰、分割、加工、冷链、配送一体化的现代化屠宰加工企业,支持屠宰企业建设标准化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分割加工车间、冷库等设施,提高生猪产品加工储藏能力。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农水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六)推进猪肉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以猪肉销售区域全覆盖和冷链流通、冷鲜上市为目标,加快建立与生产销售规模相适应猪肉冷链物流体系,做到辖区内有猪肉储备专库,屠宰厂(场)有预冷场所和冷库,零售网点有冷柜,猪肉全程冷链运输、储存,切实保证猪肉有序流通和质量安全。
大力推动猪肉供应由“运猪”向“运肉”转变,由热鲜肉向冷鲜肉供应转变,支持储运猪肉第三方冷链物流仓储配套建设标准化流通型冷冻库、布局低温分割加工处理中心、冷链配送设施和冷鲜肉配送点,提高终端配送能力。对畜禽屠宰分割加工、冷链物流和肉品零售企业建设冷链设施,配置冷藏运输车、预冷装备和冷柜等冷链设备以及冻肉储备,区财政在《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冷链物流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7〕1号)等文件相关补助政策基础上给予适当补助。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农水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
(七)加强猪肉市场供应调控
配合市级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目标任务,加强“菜篮子”骨干基地建设,多渠道组织生猪及其产品货源,保障猪肉市场日常供应。支持引导销售企业在生猪价格相对平衡的“窗口期”,进一步扩大存储规模,提升后期市场价格调控能力。落实生猪活体存储和冻猪肉存储,有序轮换出场(库),适时启动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合理调度投放时机、节奏和力度,着力保障在校学生等重点群体的猪肉供应。充分利用平价商店稳价惠民的作用,及时启动平价商店销售机制。加强猪肉质量安全和市场价格监管,确保猪肉消费安全和市场稳定有序。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商务局、农水局、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区负总责、镇(街道)抓落实”
的工作机制,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第一责任人。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安排,进一步细化方案,形成部门相互协作、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区委宣传部和区农水局、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金融办、统计局、惠安人行、惠安银保监组等有关单位及各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泉港区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切实保障三年行动有效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生猪稳产保供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涉及改变林地用途的,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占补平衡。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根据养殖规模确定,附属设施用地取
消现行上限15亩的规定。简化生猪养殖用地用林审批手续,生猪养殖设施用地由养猪场(户)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用地协议,按规定备案。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新建规模养猪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区财政对新建年出栏1500头至1万头的大中型标准化养猪场给予适当补助。执行好流动资金贷款2%省级财政贴息补助范围扩大至年出栏2000-5000头达标排放或零排放的规模养猪场政策。
(三)强化部门职责。区农水局牵头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加强对生猪生产情况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全区工作动态;区商务局牵头做好猪肉储备、投放等保供工作;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落实生猪养殖用地政策,保障养殖用地;其他区直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相关工作。对及时高效完成生猪生产、储备保障任务的,在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相关资金安排上予以优先支持;对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门,将进行通报或约谈。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生猪稳产保供稳价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引导广大养殖场业主提振养殖信心,稳定市场预期;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开展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2019-2021年生猪生产保障任务分配表
2.2019-2020年生猪规模养殖场扩建任务表
3.2019-2021年生猪、冻肉储备任务表
附件1
2019-2021年生猪生产保障任务分配表
单位:头
序号 |
养殖场名称 |
养殖地址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生猪出栏 |
期末存栏 |
生猪出栏 |
期末存栏 |
生猪出栏 |
期末存栏 |
|||
1 |
泉州市泉港区金辉林果综合场 |
涂岭镇松园村 |
4900 |
2480 |
4900 |
2499 |
4900 |
2499 |
2 |
泉州市泉港梧洋畜牧有限公司 |
涂岭镇芦朴村 |
4500 |
2499 |
5000 |
2500 |
8000 |
4300 |
3 |
泉州市泉港区格仔山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
涂岭镇黄田村南埔格仔山头 |
2800 |
1470 |
4000 |
2000 |
4400 |
2400 |
4 |
泉州市泉港区石文岭荣桂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涂岭镇驿坂石文岭 |
1500 |
1000 |
1700 |
1000 |
1800 |
1000 |
5 |
泉港涂岭小平养殖场 |
涂岭镇松园村西安虎兽山 |
1500 |
1900 |
3500 |
1900 |
4000 |
2400 |
6 |
泉州市泉港区青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涂岭镇驿坂后田角 |
1750 |
1000 |
1800 |
1000 |
2000 |
1000 |
7 |
泉州市泉港区祥益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涂岭镇驿坂村 |
2000 |
1200 |
3000 |
1700 |
3400 |
1700 |
8 |
泉州市曙光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涂岭镇樟脚村 |
3600 |
2000 |
3700 |
2000 |
3900 |
2200 |
9 |
泉州泉港天宝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
涂岭镇五社村岭头山 |
2500 |
1500 |
3500 |
1900 |
4000 |
2200 |
存栏2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合计 |
25050 |
15049 |
31100 |
16499 |
36400 |
19699 |
||
设计存栏250头以下合计 |
30000 |
17000 |
32000 |
18600 |
27000 |
16000 |
||
合计 |
55050 |
32049 |
63100 |
35099 |
63400 |
35699 |
附件2
2019-2020年生猪规模养殖场扩建任务表
单位:头
年度 |
扩建养殖场 |
生猪养殖目标数 (存栏数) |
产能增加数 (存栏数) |
备注 |
2019年 |
泉港涂岭小平养殖场 |
2400 |
1800 |
|
2020年 |
泉州市泉港梧洋畜牧有限公司 |
4300 |
1800 |
平舍改建成多层式集约化猪舍 |
泉州市泉港区格仔山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
2400 |
1000 |
||
泉州市曙光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2200 |
1400 |
平舍改建成多层式集约化猪舍 |
|
泉州泉港天宝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
2200 |
1000 |
||
合计 |
13500 |
7000 |
附件3
2019-2021年生猪、冻肉储备任务表
单位:万头、吨
储备企业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协议供应生猪 规模养猪场 (个/存栏数) |
备注 |
|||
活体储备 |
冻肉储备 |
活体储备 |
冻肉储备 |
活体储备 |
冻肉储备 |
|||
市下达任务 |
0 |
80 |
0 |
80 |
0 |
50 |
1个/1 |
|
泉港区食品有限公司 |
80 |
80 |
50 |
/ |
||||
福建祥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411 |
|||||||
福建家华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1.454 |
|||||||
南平市福源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
3.751 |
|||||||
建瓯市华茂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1.896 |
|||||||
福建华天农牧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
全区合计 |
0 |
80 |
0 |
80 |
0 |
50 |
1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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