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6-3000-2020-00093
- 备注/文号:泉港建〔2020〕216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港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1
区直各有关单位、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广电网络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泉建设〔2020〕7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广电网络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科〔202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广电网络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泉建设〔2020〕7号)
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广电网络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科〔2020〕2号)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港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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