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6-3000-2020-00024
    • 备注/文号:泉港建〔2020〕65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9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港区住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19 15:41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辖区各建筑业企业、各物业服务企业,各受监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深刻汲取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区住建局制定了《泉港区住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立即集中资源、力量,开展全面、彻底的住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319

     

    泉港区住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暨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教训,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中共泉港区委办公室 泉港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港委办〔20209号)、《关于印发全区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港委办发明电〔202014号)的要求,现就全区住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攻坚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住建局的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红线底线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住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攻坚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开展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和已开复工项目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安全排查。认真组织开展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和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建设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属于老旧危房,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绝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加强对隔离观察场所改造装修的安全监管执法,坚决打击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审核并报批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推进全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房屋安全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镇一村、一户一房,重点排查“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利用民房、旧建筑物(含厂房、公共建筑等)改造从事商场超市、文创娱乐、旅馆民宿、餐饮酒吧、群租公寓(房)、托管培训、医疗美容、幼儿园、养老托老、电商经营等经营服务的人员密集场所;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包括位于高压线路对建筑物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房屋;去年全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采用临时封房处置的566栋重大危险房屋;石化安控区范围内已腾空未拆除房屋,以及因周边房屋拆除而可能导致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五类重点场所及七类重点问题(①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建筑,特别是钢结构建筑;②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建筑;④违法改扩建(加层夹层)的建筑;⑤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⑥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建筑。)

    (三)强化住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关于泉港区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港建〔20209号)文件要求,继续抓好住建领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力戒麻痹思想和应付情绪,坚决将风险和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1.建筑施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外脚手架、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建机一体化企业全面推行信息化,加强对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的管理。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或无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以包代管、盲目赶工期、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2.消防审验。对消防审查验收的各个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对20197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移交以来已经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的项目,重点检查审批要求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完善;对消防救援机构移交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检查设计审查验收程序,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立即整改,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对第三方检测机构,重点检查其从业履职过程的合法合规性、真实性,对发现的问题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3.物业小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市住建局印发的《2019年泉州市物业服务小区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消除物业小区安全隐患。对所服务的小区要开展安全隐患全覆盖大排查,形成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重点排查小区应急预案制定、人员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理培训、消防设施配置维护、消防通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飞线”充电、装修材料和施工人员出入小区登记、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处理报告、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缮养护管理、小区游乐设施场所安全防范等方面情况。房管站要对辖区内物业小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物业企业明确责任立刻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小区业主开展出租屋安全隐患自查,特别是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乱拉乱接电线、不规范使用电器、电路电线是否老化超负荷等方面内容进行重点自查,并加强小区日常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业主进行整改。积极配合属地镇(街道)及村(居)开展出租屋排查工作。

    4.农房建设。加强农房建设的行业指导监督,组织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在建农房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强化旧房拆除、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设施、围护结构,以及现场外脚手架、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和环节的检查。

    三、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攻坚活动从即日起,分全面排查、检查执法、督促指导、巩固总结四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攻坚活动从即日起立即行动、不分阶段、不分环节,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房屋一栋不漏排查到位、一栋不漏整治到位,每月晾晒成效,6月下旬全面验收。对不合规的涉疫场所、重大安全隐患场所立查立改,立即停止使用,撤出居住人员。各受监在建项目、辖区各建筑业企业、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并形成书面记录留档备查。

    (二)检查执法。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要针对住建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行督导检查、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对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企业要立即严肃执法,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到位。执法人员在监管执法过程中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对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和定点医院隔离病区检查时,要严格按照防疫防护标准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到企业检查时也要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个人自身安全。

    (三)督促指导。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的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于每个月7日、17日、27日上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大整治行动阶段性进展情况(联系电话:0595-87987892,电子邮箱qgqjgg@126.com),主要包括督导基本情况、好的做法、存在问题、上次督导问题整改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巩固总结。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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