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6-3000-2020-00007
    • 备注/文号:泉港建〔2020〕16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5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元旦节前暨2019年第四季度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1-15 11:34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辖区各建筑业企业,各受监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确保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依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2018年版)的通知》(闽建〔20182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通知》(泉建建〔201985号)、《关于印发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泉建建〔2019105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整治全面排查的通知》(泉建筑〔201935号)、《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重点考核内容的通知》(泉港政综2019118号)、《关于印发泉港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港政办内传〔201932号)、《关于印发泉港区受监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渣土运输及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港建〔2019247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特殊岗位持证上岗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泉港建〔2019256号)、《关于印发泉港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港建〔201925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元旦节前暨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考评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季度共对在建工程开展质量安全动态考评112个项目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22份,质量安全动态考核共记分5181.6分,对施工单位实施网上动态管理记分合计1573.3分,对监理单位实施网上动态记分合计1017.5分,对项目经理实施网上动态管理记分合计1573.3分,对总监实施网上动态管理记分合计1017.5分。对辖区内102台塔吊和112台施工电梯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36份;共对135个项目开展合同履约评价,对施工单位记分共计211分;35个项目符合条件的砼受力构件共抽测89个,其中有11个构件回弹推定值低于设计值,10个后经取芯验证合格,1个取芯验证低于设计值,经第三方鉴定和设计验算补强整改后满足要求。对6家搅拌站开展建筑用砂及原材料专项检查,抽查建筑用砂6组、碎石6组,结果符合要求,共发出责改单6份,动态记分10。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项目安全关键责任人员到岗履职差。部分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检查时段未能在岗履职,监理单位备案人员无故不在岗(:驿峰西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部分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情况不熟悉,存在应付评价现象,项目在岗人员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如:10000/年聚合物多元醇(POP)项目

    2.工程验收组织不规范。项目桩基未经验收合格已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地基基础分部尚未验收已进行主体分部施工(如:福海粮油大米加工项目

    3.安全措施未落实。钢结构安装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未编制实施细则,钢结构安装危大工程未在动态系统进行登记(如: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1#厂房项目);部分项目深基坑等危大工程施工前,施工项目技术人员未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恒基三期3-5#楼项目)。

    (二)工程质量方面

    1.桩基工程。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工程桩承载力检验,有的项目工程桩承载力经检验不满足设计要求(如:年产250万吨精对苯二甲酸项目—化验楼项目、福海粮油大米加工项目)。

    2.钢结构工程。结构质式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个别项目随意改变钢柱截面尺寸、减少钢柱间支撑杆件等(如: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1#厂房项目);有的项目梯板未按设计要求采用滑动支座(:年产250万吨精对苯二甲酸项目—维修/备品项目);个别项目钢结构已施工,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未按要求检验,焊缝探伤报告、进场钢材检测报告未能提供检查(: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1#厂房项目)

    3.混凝土工程。部分项目混凝土结构构件、节点回弹强度推定值不满足设计要求,后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取芯验证合格,个别项目经取芯验证混凝土强度低于设计标准值,责令停工、鉴定、设计验算、加固处理后予以复工(如:泉港区医院病房大楼2#楼项目);部分项目现场竖向主要受力构件未配备两套及以上模板(如:恒基三期3-5#楼项目、香蜜湖住宅小区1#5#6#楼项目);部分项目外墙迎水面砼梁下端未做企口型止水带(如:天马华耀城(81#地块)5#-20#楼项目、鸿泰雅园一期项目);部分项目剪力墙截面尺寸、梯板厚度、竖向受力构件上下错位负偏差超规范允许值(如:万兆山庄B区项目)。

    4.钢筋工程。部分项目框架梁纵向受力钢筋锚固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个别项目节点加密箍筋数量、间距不满足设计要求。

    (三)施工安全方面

    1.模板工程。部分项目次梁龙骨采用圆钢管,可调托座螺杆外径不符合规范要求(如:万兆山庄B区项目、金秋阳光海岸4#5#6A#6B#楼项目);部分项目模板支撑架立柱纵距与施工方案不符,立柱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大于规范要求,未按要求设置纵横向水平拉杆。

      2.外脚手架。部分项目外架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未采取防护措施(如:万商凤凰城项目);部分项目连墙件未按规范设置,个别开口型外架未设置斜撑,悬挑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1.25倍(如:万商凤凰城项目、邱厝馨秀庄园项目)。

    3.建筑起重机械

    塔式起重机:部分项目未配备信号司索工,司机室未配备灭火器,主吊绳在卷筒上排列不整齐,标准节联接螺栓个别松动,附着框联接螺栓部分松动(如:鸿泰雅园一期项目);部分项目存在吊钩保险装置联接不可靠,主吊滑轮铜芯套脱出,力矩限制器防护罩未设置,基础积水,金属接地无对角焊接,回转限位器电源线未接,起重力矩限制器偏大不可靠,远程监控未安装,防断绳装置不可靠等问题(如:万商凤凰城项目)。

    施工升降机:部分项目电梯存在无专职开机人员,吊笼滚轮脱落,电机风叶损坏,吊笼驱动齿轮过度磨损,电铃失效,减速器、背轮、安全钩固定螺栓部分松动严重等问题(如:裕盛雅苑项目);部分项目存在减速器固定螺栓部分未紧固,吊笼电箱内相序保护器短接,标准节生产日期钢印未标识,电箱门PE线未接,专用箱接地线未接,附着杆件对接处联接销开口销未安装等问题(如:力标天璟湾项目)。

    4.临时用电。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未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配电系统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部分项目现场机械设备未连接PE线,无专用开关箱,配电箱、开关箱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如:泉港区博文中学扩建综合楼及宿舍楼工程项目)

    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部分项目存在裸露场地未按要求采取防尘措施,现场扬尘大,施工道路浮土未及时清理(如:创嵘华庭项目);部分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较差,建筑材料、构配件未分类堆放整齐(如:年产250万吨精对苯二甲酸项目—化验楼项目)。

    (四)预拌混凝土专项检查情况

    20191213-16日,我局组织专家对6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抽测砂、石子各5组,对实验室、搅拌楼、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绿色搅拌站等进行检查,主要存在:检查当日混凝土试块留置样品数量与报告不符(如钳美建材),没有编制仪器检定日期表,仪器设备管理档案管理混乱、无交货检验记录、化学药品未双人双锁管控、水泥胶砂振实仪器安装不正确、试件间距过密,个别仪器故障停用未标识等问题。

    二、通报表扬

    银泰大学城一期工程项目,该项目质量安全体系健全,项目管理岗位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程度高,结构混凝土构件观感良好、尺寸控制较好,道路及场地硬化布局合理,施工围挡整齐连续,现场搭设标准化施工样板,外架搭设规范美观,洞口临边防护装配式,安全通道防护棚定型化,施工扬尘喷淋防控落实到位。施工单位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黄清源,监理单位福建新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洪小强

    202016日我局举办“热血铸生命,爱心铸工程”无偿献血公益活动,福建省广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豪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金土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与,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企业社会责任,展示了我区建筑业企业、在建工地良好的精神文明风貌。

    三、通报批评

    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项目-1#厂房项目,该项目质量安全意识薄弱、责任落实不到位,擅自改变结构质式,质量隐患问题突出。行为:钢结构安装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未编制实施细则;钢结构安装危大工程未在系统登记;砌体子分部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已进行隐蔽;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每月开展自查工作,且未能提供可追溯记录的自查照片或视频。质量:现场使用的钢柱截面尺寸(实测450×200mm)与设计要求(500×250mm)要求不符,柱间支撑数量、位置、连接方式与设计不符,屋面连梁及水平剪刀撑设置与设计要求不符,吊车梁未施工;钢结构主体完成,无进场钢材复验报告,无二级焊缝探伤报告,无M20高强螺栓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存在严重结构安全隐患。安全:现场施工临时用电无三级配电且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或开关箱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施工单位福建省蓝港建工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克清,监理单位为福建侨联建设有限公司,总监赖荣辉

    泉州市恒基三期建设工程-3#4#5#楼项目,该项目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文明施工脏、乱、差,安全隐患问题突出。行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向基坑支护工人进行技术交底。质量:3#4层剪力墙钢筋存在偏位未处理或处理不符合要求、电渣压力焊焊包偏心等问题;现场竖向主要受力构件未配备两套及以上模板。安全:基坑(1-1剖)未按设计要求支护,(4-4剖)放坡比例不符合设计要求,支护形式不符合设计要求;坑顶、坑底未采取有效截排水措施;模板支撑可调托座螺杆外径及支托板厚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立柱悬臂长度均为700mm,超出规范要求;钢筋滚丝机、弯曲机、切断机未采用末级箱;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福建省雄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郑欣欣,监理单位为福建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曹宁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局建工股、质量安全监督站要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双随机监管机制,继续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提高安全责任生产意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继续深入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等活动,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确保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港区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港建〔20209号)、《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港区在建工程深入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港建〔202015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坚决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坚决整改安全生产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加强“无欠薪”项目部建设情况检查,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有效遏制恶性拖欠工资行为,形成常态化管理。对发现问题要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或拒不整改的,我局将依法依程序严肃查处。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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