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6-3000-2019-00074
    • 备注/文号:泉港建〔2019〕249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18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给予福建省邦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六家物业服务企业通报批评的通知
    时间:2019-10-18 08:37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做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工作,201993日,我局组织召开物业服务小区安全防范工作部署会,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所用电、高空坠物、外墙砖脱落、消防、电梯、地下室防汛、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规范养犬、二次供水管理等九大方面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消除小区公共安全隐患。917日至930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到各物业小区开展安全防范和合同履约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点,现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单》,并要求限期整改。截止目前,福建省邦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福鑫星城城市广场小区、泉州市裕鑫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蓝海国际小区、福建永嘉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永嘉天地小区、泉州市松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大德左岸尊邸小区、泉州市振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德惠财智启航城、泉州市天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天马广场等6个小区已到整改期限,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

    根据《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福建省邦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裕鑫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永嘉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松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振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泉州市天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六家物业服务企业全区通报批评,并将不良信息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以上受通报的六家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存在的问题的严重性,举一反三、端正态度,根据已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单》积极做好整改,并于20191031日前整改到位,向我局申请复查。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01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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