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6-3000-2019-00044
- 备注/文号:泉港建〔2019〕161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27
近期,我局在开展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整治行动及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检查中发现富海花园、公园港湾、公园首府、公园壹号、逸涛城市广场、永嘉天地、田润清华苑、田润御园、名邦华苑、世茂璀璨星城一期、世茂璀璨星城二期、万商城市花园等十二个项目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和南埔支行违规提供购车位首付融资、信用卡分期购车位贷款等不正当经营行为,其中福建祥奕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名邦华苑、泉州美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发的世茂璀璨星城一期、泉州美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发的世茂璀璨星城二期、福建万商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万商城市花园等四个项目部分车位预售资金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和南埔支行转入一般户,未及时将经营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监管账户,逃避预售资金监管,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泉建房〔2018〕50号)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建房〔2013〕20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上述十二个项目相关负责人分别进行警示约谈,责令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决定给予福建祥奕置业有限公司、泉州美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泉州美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万商置业有限公司等四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区通报批评。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监管银行要认真吸取本次事件教训,引以为戒,依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泉建房〔2018〕50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建房〔2013〕20号)及《泉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监管协议书》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规定,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特此通报。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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