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223-0000-2019-00006
- 备注/文号:泉港退役军人局〔2019〕32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1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 退役军人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32号)有关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通过选树退役军人典型,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展现退役军人风采,进一步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责任感、
使命感,区委宣传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民武装部政工科决定联合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推荐和学习身边的“最美退役军人”典型,向社会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是一支素质优良、勇于担当、奋发作为和促进和谐的重要力量,为建设吉祥泉港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推荐范围
泉港区辖区范围内的退役军人。
三、推荐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都可参加评选:
1.具有刻苦钻研业务、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精神,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自主创业成效显著。
2.坚持诚信为本、质量至上、言行一致、真诚待人、专心做事的原则,有以信立业、一诺千金的理念,在社会上信誉度高。
3.具有维护国家和他人利益临危不惧,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英雄壮举影响深远。
4.积极参加扶危济困等社会公益事业,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事迹突出,赢得较高赞誉。
5.弘扬并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恪守孝义美德,敬老、爱
老,积极承担和履行家庭义务,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是本区自主创业的一面旗帜,是勤劳致富的“领头羊”。
(二)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
1.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2.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纪处分。
4.发生违法案件,或受过刑事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实施,按照随时报送和集中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典型推选,平时发现重大典型,在本地区进行集中宣传的同时,可随时推荐报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集中推荐报送每年组织2次,分别于6月20日和9月10日前完成报送。各镇(街道)至少推选2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各系统党委、区直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1名参加评选。两种报送方式均需填写“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附500字左右详细材料、蓝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和体现先进事迹的相关照片(照片大小在1M以上),
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电子邮箱tyjrj123@163.com,联系电话:68166501)。
(二)广泛发动,层层评选。各单位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要着重推选退役军人中,不等不靠、主动担当、奉献社会的先进典型。推荐的候选人,必须事迹真实可靠、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公认度高。评选过程要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经得起检验。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长效帮扶礼遇制度,特别是在重大节庆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全社会关爱、礼遇退役军人搭建平台,让退伍军人在奉献社会的同时也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关爱,营造拼搏进取、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泉港区“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
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宣传部 泉州市泉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泉港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
2019年8月1日
附件
泉港区“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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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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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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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近照 (1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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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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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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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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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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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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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参 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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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退 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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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得 奖 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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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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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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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二份,主要事迹控制在5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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