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504-0900-2019-00012
    • 备注/文号:泉港行政管〔2019〕23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1
    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全岗通 通泉港”改革实施方案
    时间:2019-11-21 14:41

     

     

     

    泉港行政管〔2019〕23号

     

     

     

    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全岗通 通泉港”改革实施方案

    中心各股室、各入驻窗口: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放管服”改革,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功能升级,最终实现“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目标,根据《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深化“最多跑一趟”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港政办〔2019〕66号)要求,现制定区行政服务中心“全岗通通泉港(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全岗通、通泉港”改革总体要求为目标,依托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整合政务资源,打破行政部门界限,以便民利企为导向,促进政务服务流程全面优化、服务效率大幅提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大便利,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办事大厅窗口整合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按单个事项或部门受理向“前台综合受理、后台按责转办、窗口统一出件”的集成服务模式转变,改变过去群众“找部门”为“找政府”,实现受理与审批分离、审批与监督评价分离。2019年12月底前,“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试点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数据归集率进一步提升,集成服务程度大幅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50%以上,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腿”向“数据多跑路”转变,实现“进一家门、到一个窗、办多个事”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集成服务。以便民利企为导向,整合跨层级、部门的办理事项和流程,将部门依申请类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统一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市行政审批管理系统,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推进网上办理,形成统一身份认证的“一号”、线上线下集约办理的“一窗”、整合政务服务资源的“一网”,实现“一号一窗一网”式集成服务。

    (二)分类实施。梳理不同类型的审批服务事项流程,采取即办件“现场审核、即来即办”,承诺件“一窗受理、分类办理”,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全程督办”,特殊群体“帮办代办,预约服务”,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

    (三)统筹推进。将各窗口部门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流程的优化与再造,形成标准化程度高,自由裁量权明,受理材料明晰的事项清单纳入综合受理窗口,尤其是将一些群众关注度高、办件频率高的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受理窗口,持续动态推进,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综合受理窗口运行机制。

    三、重点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整合重构部门窗口。按照“一窗受理、分类办理、受办分离、窗口出证”的要求和行业分类、部门业务关联和市区镇(街道)联动的原则设置综合受理窗口,推进事项“受”“审”分离,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将办事大厅原有的30个区直部门(单位)窗口通过整合,分设成社会民生综合服务区、企业登记综合服务区、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区、工程建设综合服务区、咨询与投诉服务区、自助服务区等六个服务区,共设立30个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和出件(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入驻中心各相关审批部门)。

    1.民生事务综合服务区

    (1)服务内容:主要办理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婚姻登记、公证诉求及其它民生类审批服务。

    (2)服务单位:社保中心、医保中心、公证处、民政局;人社局、城管局、卫健局(计生审核,老年优待证)、教育局、商务局、工信局、应急局、公路局、科技局、财政局、广电局、司法局、台办、民宗局、档案局等。

    2.企业登记综合服务区

    (1)服务内容:主要办理企业主体的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措施。

    (2)服务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民政局、文体局、卫健局(医疗)、交通局等。

    3.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区

    (1)服务内容:设置办证综合窗口,不动产证办理集成不动产、税务、房管部门人员组成办证组,同步协作联合办理。配套办证共享数据库,同时设置前置办理服务窗口,提供测绘、交易、房屋门牌地址确认、身份信息变更查询、企业信息变更查询、公证及相关事项办理服务。

    (2)服务单位: 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局、国税局。

    4.建设工程综合服务区

    (1)服务内容:主要受理办理涉及政府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整个周期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并根据项目实际和企业需求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2)服务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水局、环境局、交通局、水利水务公司、供电、新奥燃气、广电网络等。

    5.咨询与投诉综合服务区

    (1)服务内容:指导申请人组织申请材料,解决申请人在材料准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助申请人顺利提交材料,帮助申请人提高材料过审成功率,确保一次投送成功。

    (2)服务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6.自助服务区

    (1)服务内容:与其它服务板块相配套,设置自助服务区,可提供申办人查询、申报、打印等,并由业务板块管理,随时提供业务技术咨询等服务,设备数量能满足需求。

    (2)场所提供: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提供相关自助服务。

    (二)梳理纳入“全岗通”事项。梳理发布需进驻“综合窗口”所涉及到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入驻中心相关审批部门)。

    (三)制定审批事项受理标准。编制《“全岗通 通泉港”事项受理材料标准化手册》,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作为“综合受理”窗口受理审核申报材料的依据(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入驻中心相关审批部门)。

    (四)建立“全岗通”集成服务工作机制

    1.建立“前台后室”服务模式。“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按责分办、统一出件等工作,部门、单位审批服务业务整建制进驻的工作人员按照业务归口划分到不同功能区承担具体的业务办理(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入驻中心相关审批部门)。

    2.建立综合咨询服务机制。发挥咨询引导和帮办服务的作用,综合运用政务服务大厅咨询引导台、热线电话、自助查询系统等渠道,实行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做好事项申报前的辅导指导及对一些特殊群体的帮办服务工作。按照集成服务模式需求,制定《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帮办服务实施办法》,建立审批服务帮办工作机制,全程负责咨询、导办、申请、受理,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入驻中心相关审批部门)。

    3.建立并联审批机制。建立投资项目联合办理推进工作机制,区发改局牵头组织联合办理工作部门制定综合受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工作机制,根据申报项目情况确定用时最短、效率最高的审批方式和流程,分级组织实施。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协调推进和监督落实等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入驻中心相关审批部门)。

    4.实行全流程实时监督管理。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各窗口办事环节和进度的监督检查,适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及区委、区政府领导推送事项受理办理进程,实现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全流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务服务工作规范、高效、廉洁运行(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入驻中心相关审批部门)。

    (五)完善政务服务网络配套系统和相关措施

    1.升级改造网络平台。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对接市中心“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按照“全岗通”要求,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对大厅目前的系统进行全面更新,重点对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完善综合受理功能,纵向实现四级平台的对接,横向与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实现事项受理、审批“单点登录,全网通办”。探索对区政府网进行功能拓展和界面改版,按照主题分类清晰直观划分专栏,并通过PC端、手机客户端及自助终端设备等多种渠道,为群众提供全程在线服务,方便群众办事(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2.调整充实人员力量。推行“全岗通 通泉港”改革,实现“受审分离”,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选取了12名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及帮办服务工作人员,选聘工作人员由行政服务中心直接管理、统一着装,进行短期培训后已于10月底前到岗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已将承担行政审批及服务工作的股室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共同建立一支专业化、高素质、复合型的政务服务队伍(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审改办、区财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入驻中心相关审批部门)。

    3.完善行政服务大厅功能布局。制定“全岗通”改革大厅后台改造方案,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流程设置咨询引导区、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网上自助服务区、商务区等功能区。实体政务大厅现有的办公电脑、叫号机、查询机等软、硬件设备已老化,积极争取区财政支持,逐步进行更新(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全岗通”改革工作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手段,是提升我区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措施。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全力支持“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全岗通”工作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对“全岗通”工作总协调,负责组建综合受理窗口工作队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审批事项的梳理、优化简化审批流程,逐项编制审批事项清单和材料样本、示范文本以及办事指南。要严格进驻大厅人员标准,按要求确定相关人员,完成内部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办理培训工作并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强化“全岗通”业务培训。一方面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一窗受理”业务工作能力。组织全体窗口人员,按照“一窗受理”程序要求,全程过程模拟受理流程,让每一个人做到熟练掌握系统要求,达到窗口人员均可独立完成所有流程。另一方面全面规范,确保所有事项可实现“一窗受理”。全面梳理服务事项,加强服务全流程管理,实行所有事项办理一口入、一口出,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确保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申报材料、审批决定文书等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电子化,共享电子数据,减少服务对象重复提交材料和审批窗口重复审查材料,有效减轻企业和审批窗口的负担。

    (四)强化监督检查。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会同区区效能办、审改办等部门,切实加大“全岗通”改革的督促检查力度,对未按要求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全岗通”办理、搞体外循环、工作开展不力、效果差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影响“全岗通”改革整体进程的单位和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

     

     

     

    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21 日

     

     

     

     

     

     

     

    抄送: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纪委办,入驻中心各部门,各镇(街道),各分中心。

    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9月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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