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504-0900-2019-00004
    • 备注/文号:泉港行政管〔2019〕14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10
    关于电力工程占用挖掘道路等实施“一窗式”联审的通知
    时间:2019-07-11 09:55

    泉港行政管〔201914

     

    关于电力工程占用挖掘道路等实施

    “一窗式”联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电力工程占用挖掘道路等一站式联合审批,总审批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有关精神,切实压缩电力供应施工时间,创新项目联审、协同协作机制,以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地,现就涉及电力工程占用挖掘道路等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务范围

    区属道路:10千伏及以下电力工程涉及电力设施、电力管线的规划、占用和挖掘道路等事项,由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泉港供电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长度小于50米的10千伏的企业用电工程,免联合会审;长度150米以下的低压用电工程,实行承诺备案制;其余实行联审会审。

    承诺备案制:即供电单位设立专人负责,至少在实施前1天向路段行政管理单位进行报备实施,手续资料及相关费用应在一周到位;施工期间道路安全和畅通问题由供电企业负责,施工完毕后供电企业负责将道路恢复原样。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10千伏及以下电力工程涉及电力设施、电力管线的规划、占用和挖掘道路等事项实行联审会审,由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泉港供电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区属道路行政主管部门为区城市管理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行政主管部门为市公路局和区公路分局。

    二、服务制度

    涉及上述电力工程规划、占用和挖掘道路申报项目审批手续,由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式”电力窗口收件,各部门窗口不再单独收件。适用免审备案制工程项目,3天内完成相关许可审批;不适用免审备案制的,分“申请材料联合会审、现场联合勘察、确定业务费用、施工许可”四个阶段启动“5+3+3+3”会商会审(适用免审备案制范围的工程除外),即由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泉港供电服务中心牵头,各阶段牵头部门负责(详见流程图),召集各相关涉及审批部门窗口,对业主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并行联合会审,提高项目审批速度。

    (一)“一窗式”受理

    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泉港供电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申报材料收集和审查,当天受理,执行“一次性告知”,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应告知申请人缺少的申请材料。

    城市管理局涉及的项目审批申报材料,包括:

    1.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表;2.占用道路平面示意图(占用道路项目);3.设计图(连续挖掘长度超过20米的项目)或挖掘平面示意图(连续挖掘长度小于20米项目),设计图或平面示意图均应标明挖掘路段位置及挖掘路面结构类型、挖掘尺寸、挖掘范围内路面现状情况(含路灯、绿化、电缆沟、电杆等各种设施),涉及检查井建设的还应提供检查井及井盖的设计图。

    公路分局涉及的项目审批材料,包括:

    1. 申请表2.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3.保障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4.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应急方案。

    (二)申请材料联合会审

    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泉港供电服务中心牵头,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召集区城市管理局、区公路分局等涉及的行政主管部门,园林、燃气、交警、移动通讯、石油、自来水等涉及的管线审批部门,项目业主对涉及项目审批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进行联合会审,对于长度大于50米或规模大于200㎡的挖掘项目,自然资源局一并参加联合会审,当天出具联合会审意见。涉及市公路局审批的项目,由区公路分局配合国网泉州供电公司上报审批。会审不通过,由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泉港供电服务中心告知项目业主单位整改事项,整改后重新组织会审;会审通过,当天明确联合勘察时间。

    (三)现场联合勘察

    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泉港供电服务中心牵头,申请材料联合会审后3个工作日内,召集区城市管理局、区公路分局等涉及的行政主管部门,园林、燃气、交警、移动通讯、石油、自来水等涉及的管线审批部门,项目业主现场勘察确认,提出明确意见。现场勘察不通过,由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泉港供电服务中心告知项目业主单位整改事项;现场勘察通过,由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泉港供电服务中心将联合会审意见和联合现场勘察意见单提交所挖掘道路的行政主管部门。

    (四)确定业务费用

    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依据联合会审意见和联合现场勘察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项目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并告知项目业主单位缴纳。

    (五)施工许可

    道路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项目业主单位缴清费用后的3个工作日内,出具占用或挖掘道路《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交由电力窗口,通知项目业主单位领取。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指定窗口专人负责电力工程“一站式”联合审批管理;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泉港供电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报批工作,积极主动与道路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区行政服务中心沟通配合,共同推进项目快速落地。

    (二)提升部门协作

    各部门要紧密协作、加强沟通,对电力工程“一站式”联合审批的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要担负职责,主动服务、靠前指导,做到问题“零存量”、审批“快速办”。

    (三)强化纪律保障

    要强化绿色通道服务的纪律保障,将各部门窗口服务绿色通道项目情况纳入年度部门绩效考评,对推诿扯皮、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项目进度受影响的人和事,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泉港供电服务中心有责任视情节轻重报送区效能办处理。

    四、其他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泉港区。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电力工程占用挖掘道路审批“绿色通道”办理流程图

     

     

     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泉港区城市管理局   

     

     

     

    泉州市公路局泉港分局                  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泉港供电服务中心

     

    2019710

     

     

     

     

     

     

     

     

     

     

     

     

     

     

     

     

     

     

    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9710日印发


     

    附件:

     

    电力工程占用挖掘道路审批“绿色通道”

    办理流程图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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