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5-3000-2019-00002
    • 备注/文号:泉港商务〔2019〕99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24
    泉港区商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24 08:55

    泉港商务〔201999

     

     

    泉港区商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

    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委(财经办):

    为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全力保障节日市场稳定,扩大消费需求,繁荣城乡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新春佳节,根据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商务市场2019〕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保障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两节”临近,各镇(街道)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决策部署,高度重视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保供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深入一线把握市场变化规律。特别重视猪肉价格持续高位的保供严峻性,以及部分区域旱情对蔬菜生产影响,提前做好保供部署,加大市场货源投放力度,确保节日期间肉蛋菜等市场供应充足、品种丰富,让人民群众安心度过新春佳节。

    二、增加市场供应,提早落实货源

    1.猪肉市场供应保障。8月以来,我国猪肉价格出现大幅上涨,且持续保持历史高位,肉品市场供需矛盾突出。我局将科学安排级生猪活体储备于春节前逐步上市,增加每日上市猪肉供应。密切关注猪肉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统筹考虑农贸市场、商超等肉品销售渠道需求,加强供需对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增加禽肉、牛肉、羊肉等替代品市场有效供应,缓解肉品市场消费压力,满足城乡居民不断增加的品质化、个性化、差异化消费需求。

    2.蔬菜、蛋等市场供应保障。今年冬季以来,全国未发生大面积极端天气影响蔬菜、鸡蛋生产,市场供需总体平稳。按照往年经验,2020年元月极有可能出现持续低温寒潮灾害天气,不利于农副产品生产上市。要提前预判天气变化对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供应造成的影响,切实做好产销衔接。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交通等部门,优先安排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运输。

    三、积极扩大消费,推动消费升级。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201946号要求,抓住元旦春节消费旺季有利时机,积极扩大消费,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流通产业转型。针对“春节”黄金周期间,外出购物游玩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消费促进工作,结合本地消费特点,顺应居民需求新变化扩大消费,拓展消费渠道,开展品质消费,满足节日市场不同消费需求。要加强宣传引导,培育消费热点,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为节日消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消费环境。

    四、落实应急预案,稳定市场供应。各镇(街道)要加强本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分析预警,密切关注本辖区消费量大的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特别是猪肉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维护猪肉及其替代品市场正常流通,确保市场供应安全。按照《泉港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和应急措施。一旦发现市场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情形,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和区商务局报告,以便区政府动用应急储备、启动价格协商机制等应急措施,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供应与稳定。

    联系人:张建清   联系电话:87995066

     

     

                            泉港区商务局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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