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7-222-2020-00003
    • 发布机构:泉港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31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1-22 17:26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泉州市人民政府: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指导下,泉港区以成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为契机,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新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区司法局获得全省“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先进单位,我区行政争议调解工作获评泉州市“强基促稳”三年行动首批创新典型案例,并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省委书记于伟国、省长唐登杰等领导的批示肯定。

    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泉港区“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方案》“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新增我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六百七十”工程、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开启审批服务“新模式”、推进法治政府协同创新研究等四项“自选动作”,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创先。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今年5月,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及时过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求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工作,不断将我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二是严格落实考核。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届中考核、年度考核、换届考核和日常考评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干部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相挂钩,推动引导党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公正文明执法、建设法治政府。三是开展示范创建。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我区以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申报活动为契机,积极申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项奖项,得到省司法厅支持,特别是815新华社《政务智库报告》专门报道了泉港区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泉港模式”,得到省政府唐省长、田副省长批示肯定。

    (二)持续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提升。认真落实市政府《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方案》,结合《泉港区“强基促稳”三年行动方案》,在去年出台《实施法治政府提升工程推进项目攻坚的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泉港区实施基层法治建设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法治育民、法治便民、法治利民、法治安民“四大工程”,促进基层法治建设增效提升。

    1.实施法治育民工程。一是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依照机构“三定”方案,重新梳理修订2019年区直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与区直部门签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状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的考核范畴。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围绕打造领导干部普法“龙头工程”、青少年普法“源头工程”和全民普法“社会工程”,持续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启用“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进行在线考试。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印制宣传画册计10万份进行分发,不断推进普法宣传向基层渗透,向一线延伸,形成全区公民学法用法守法热潮。三是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六百七十”工程,推动建设十个融自治、法治、德治为一体的法治教育示范村和“十佳法治教育示范基地”,评选百名“法律明白人”,开展播放百场法治电影进基层、举办百场法治讲座八进活动、建设面向群众的百个法治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全面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培育法治文化氛围。四是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区委党校今年来共举办3期干部培训班,来自区直机关和乡镇(街道)的100名股级干部参加本年度培训班。期间,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新时代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专题课程,通过课堂讲授、专题研讨、案例教学、网络学习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

    2.实施法治便民工程。一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建成“泉港区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与区镇村三级实体平台和“12348热线形成实体、网络、热线三个平台的“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形成数据互通、资源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普惠精准、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矩阵效应。有效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优势,深入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推行公证办证材料线上预审机制,解决“最多跑一次”难点问题,有序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法律服务保民生、促稳定作用。1-11月份,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086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0件,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三是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完善百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提升百村法律顾问服务能力建设列入“六百七十”工程,积极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创建活动,截止目前,已完成建设2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创建率为28%。完成新一轮村级法律顾问的合同签订工作,设立法律顾问公示牌和服务台账制度,制定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标准,实行由司法所初评和年终考核制度。

    3.实施法治利民工程。一是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体混乱、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组织对本区范围内行政执法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审查梳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邀请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同志为全区90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进行实务培训,11月中下旬对全区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突出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发挥聘任的18名区行政执法案卷特邀评查员作用,抽查行政执法案件卷宗,及时反馈通报问题、督促整改,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和质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以两年清理一次的频度有序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常规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 352件,废止68件。落实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告知提示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截止目前,共对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并及时报送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备率达100%三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今年来共受理向区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5件并已全部办结,答复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1件,接受行政复议咨询3件,在咨询中通过辨法析理、劝说调解,直接化解了其中2件行政争议。截止目前,全区年度审结行政案件数46件,共收到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6件、原审被告为区政府的行政监督案件4件、以区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3件、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4件,以区政府为被告的海事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率达100%四是推进制定行政执法路线图。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推动区城管局与福建师范大学签订《委托研究课题协议书》。目前,课题组已经完成了对城管局近年来行政争议案件的梳理,并撰写了《泉港区“两违”治理行政执法规范化操作指引》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分析研究报告。五是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学习、宣传《条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程参与区政府常务会决策过程,通过会前审查的方式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决策讨论。

    4.实施法治安民工程。一是深化人民调解提升工程。持续加强“金牌带星牌”人民调解员培养模式,5月份举办了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并组织对全区新申报星级人民调解员进行考评认定。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设立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及各镇(街道)分中心,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区级每月民情分析例会制度以及镇(街道)级每半月拉网排查、村居级每周滚动排查、行业系统联动排查工作机制,今年来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88起,调处成功1887起,调处成功率99.94%二是创新行政争议调解工作。20185月建立全省首个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基础上,今年开展“深化‘金牌带星牌’工作推动行政争议调解提升专项行动”,完善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配套建设并整合法官工作室进驻,制订《泉港区行政争议调解规范操作指引》,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体制创新,形成了“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全程全域、共治共赢”的行政争议化解“泉港范本”,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分别发文推广,获评“2018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举措”和泉州市“强基促稳”三年行动首批创新典型案例。2018年《福建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专节介绍行政争议化解“泉港范本”,该报告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及省委书记于伟国、省长唐登杰等领导批示肯定。《人民日报》以“福建泉州市泉港区探索行政争议调解新机制 省了官司 消了怨气”专题报道。新华社《政务智库报告》专题报道“福建泉港:积极创新行政调解新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获省长唐登杰等领导批示肯定。今年5月,市政府在泉港召开全市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泉港经验。三是拓展府院良性互动。加强“府院”互动工作,214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329召开生态环保领域两法衔接联席会,44厦门市中院与泉州市政府在我区召开司法服务保障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府院良性互动座谈会,1217华侨大学召开行政争议调解研讨会暨《行政争议调解研究:——基于“泉港模式”的考察》课题鉴定结项会,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高标准推进“枫桥经验”落地落实。四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区行政服务中心结合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的公布,对进驻审批事项的增加、调整、变更及取消实行动态管理,简政放权、放管服,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压缩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共精简审批环节925个,压缩审批时限1321个,全部入驻事项可实现“马上办”,96%的入驻事项可实现“跑一趟”。在全省率先试行开办企业“一窗通办”服务,并先行试点免费印章、邮、复印等企业群众办事“三免”,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打造“便民15分钟服务圈”,在全区七个乡镇建设六个自助服务点,实现全区13个部门60个便民服务事项及700个行政审批事项24小时自助办理。

    (三)做好海丝史迹主体长效管理。严格落实《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切实推动和提高地方性法规操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6829,国家文物局将泉港区土坑村等31个遗产点确定为“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申遗点,在省、市文物部门和专家指导下,土坑村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工作正式启动。201910月,土坑村古建筑群被国务院列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文旅局为确保项目整治修缮快速有序推进,项目指挥部坚持落实“四会一课”制度,即“总指挥办公会、调度碰头会、环境整治技术对接会、文物本体修缮工作推进协调会”和工作人员技术业务培训课,主动协调住建、财政、审计、公管办等部门全程介入,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和民主决策制度,并聘请专业律师把控项目整体运作、资金投入和合同签订等工作,为项目运作保障提供精准服务。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有:一是行政执法的基础性工作和保障性工作还需要加强。机构改革后个别行政执法部门职能转变不够到位,部门之间职责不够清晰,协调配合不够有力,容易造成管理和执法相脱节;二是基层监管机构不全,监管力量有限。大部分基层单位执法人员数量配备不足,人员配备还不足于应对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三是推进力度不强,担当作为不够。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还不够强,如何建立健全

    干部选拔管用机制、进一步适应建设法治政府发展的还需进一步探索研究等等。

    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下阶段,我区将按照省、市、区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充实优化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推进法治政府工作。认真落实区本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顺利实施,加强法制干部队伍建设,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加强市场监管,创新社会治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政府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建立统一的公众网络查询平台,向社会提供有关查询服务。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机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继续推进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快便民服务等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落实泉港区“七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部门以案释法制度。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对依法应当通过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及时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深化行政争议调解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191231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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