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9-0100-2020-00029
- 备注/文号:泉港民〔2020〕28 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3
泉港民〔2020〕28 号
泉港区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老区发展
(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
山腰街道民政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0〕008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省级专项资金2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尽快组织具体项目的实施。此款列入“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
一、要严格执行《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抓好老区革命遗址维修维护建设。
二、切实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下达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改变用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三、要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建立报告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建设进展、实施成效等报送区民政局(老区办)备案。
泉州市泉港区民政局
、
抄送:市民政局(老区办) |
泉州市泉港区民政局 2020年3月14日印发 |
附件:
2020年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省级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镇(街道) |
所在村(居)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山腰街道 |
埭港村 |
山腰盐务公署盐警大队起议接收地旧址——后楼村“正风补习学校”遗址维修 |
20 |
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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