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9-0100-2020-00005
- 备注/文号:泉港民许可准字〔2020〕第3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7
泉港区民政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泉港民许可准字〔2020〕第3号
泉港蓝海国际蓝天幼儿园:
经审查您(贵单位)于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泉港区教育局;登记证号:52350505058419103D;法定代表人:林爱莲;注册资金:拾万元;住所地址:泉港区蓝海国际小区)变更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和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泉港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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