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7-1000-2020-00008
    • 备注/文号:泉港教综〔2020〕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3
    泉港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泉港区教育系统迅速开展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13 09:54

    泉港教综〔202010

     

     


    泉港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泉港区教育系统
    迅速开展学校安全百日攻坚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学校,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社会实践基地:

    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学校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迅速开展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港区教育局

                                     2020313       


     

    泉港区教育系统迅速开展学校安全
    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吸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学校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教育系统迅速开展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教安﹝20203号)及《中共泉港区委办公室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泉港委办发明电﹝2020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迅速开展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教育局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学校自查、主管部门检查,迅速开展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确保全区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的指示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具体部署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校园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为整治重点,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地毯式、拉网式的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摸清学校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大抄底”,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我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三、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的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实践基地。

    四、整治内容

    (一)学校建筑安全整治重点

    1.教育在建工程重点检查:

    1)组织设计规范化。检查参与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图纸必须按要求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通过,各专项设计应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危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要求组织论证。

    2)施工管理标准化。重点检查基坑支护、模板支撑、周边地质监测、起重机械设备使用、临边防护、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排查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经理带班作业、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及旁站情况。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对照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建设程序合法化。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基建手续办理情况。未办理基建手续的,检查是否有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工程可靠性进行鉴定,房屋安全鉴定结果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严禁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严禁边施工边办证、严禁边施工边设计。

    2.现有校舍、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重点检查:

    1)落实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各校要按照闽政办〔201445号文件要求,定期对所有学段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校舍排查和鉴定结果及时、准确录入现有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2)重点排查三项内容六类对象。针对现有建筑合法性、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三项内容,对以下六类项目进行全面排查:

    利用旧厂房、旧建筑擅自改变功能的校舍。如利用旧厂房改造学校、利用旧教学楼改造学生宿舍等情况。

    钢结构建、构筑物。使用时间较长、缺乏日常维护保养,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校舍、场馆,如体育馆、游泳馆。

    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危旧建、构筑物。

    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建、构筑物。

    以临时建筑或公共配套名义申请的临时性建筑。

    各校在排查中,存在其他结构及消防隐患的建筑。

    3)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预警制度。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学校校舍安全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定期向区教育局及各镇(街道)报告可能存在校舍安全隐患。

    4)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对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使用的校舍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无法排除或属于D级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拆迁清零。各校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综合考虑所面临自然灾害的危险程度以及校舍安全总体状况,区分轻重缓急,制定相应的年度实施计划,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将汇总上报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责任股室:基建办牵头,各有关股室配合)

    (二)消防安全整治重点

    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条件设施、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学校消防安全、电气火灾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合格不畅通、未设置安全出口疏散标识、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

    (责任股室:安全保卫股牵头,各有关股室配合)

    (三)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重点

    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警示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各校应主动协调公安、交通、交警、公路、市政等部门,组织对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治。

    (责任股室:安全保卫股牵头,各有关股室配合)

    (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整治重点

    各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主动对接政法、公安、文旅、住建等部门,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消防安全、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学生出租屋、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网络安全和扫黑除恶、护校安园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具有潜在暴力倾向等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学校防暴反恐能力建设。认真开展管制刀具和器械收缴行动,坚决防范涉生安全事故和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

    (责任股室:安全保卫股牵头,各有关股室配合)

    (五)无证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整治重点

    据《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泉港政办〔2018205号)文件精神,由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牵头,提请镇(街道)政府教委办、安办,对辖区内无证幼儿园、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按照“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对房屋结构、消防等安全事项,由各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将排查结果及时报送区教育局和属地镇(街道)政府。区教育局将提请全区学校(含校车)安全领导小组牵头,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和属地镇(街道)政府对排查结果进行复查,根据督查情况或鉴定结论,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整改不达标或未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要坚决做到“发现一所、取缔一所”。对所有审批备案的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按照“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对房屋结构、使用性质不明确的,由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自行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发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达标或未整改的,教育局不得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年审工作,并吊销办学许可证和取缔办学机构。

    (责任股室:社管办牵头,各有关股室配合)

    (六)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未按照相关标准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未配备相应的护卫器械,以及未按照规定落实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和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等技防系统建设问题。

    (责任股室:安全保卫股牵头,各有关股室配合)

    (七)校车安全整治重点

    落实校车安全管理,重点整治校车使用未经许可审批、未开展校车驾驶员安全培训、未开展校车事故应急演练、未落实校车乘坐人员登记管理等问题;发挥全区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组织协调职能,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行动。定期开展校车和周末上下学运送学生公交车的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不到位,未严格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排查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私自改变校车线路、私自跨区接送学生、严重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股室:安全保卫股牵头,各有关股室配合)

    (八)食品安全整治重点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食堂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全过程管控,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做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的清洁消毒,定期进行水质检测。

    (责任股室:体卫艺语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

    (九)实验室与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

    一是规章制度不完善问题。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实验室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设置不合理,实验室安全管理经费和运行经费等情况管理不到位,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回收和销毁等环节监管机制不健全。二是准入程序不规范问题。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没有依法依规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未定期开展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没有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教育。三是管控措施不到位问题。学校违规购买实验危险化学品;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学校未进行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信息填报并及时更新;危险化学品管理未落实“五双”制度,未达到“四无一保”要求;危险化学品使用与回收登记不规范,未达到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未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未安装专门通风系统,缺少监控和入侵报警设备;实验室废弃物处置不当。

    (责任股室:计财装备股牵头,各有关股室配合)

    五、整治步骤

    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原则上从即日起至616日,分为学校自查、检查指导、开展“回头看”、巩固总结四个阶段,整治时间要服从整治效果、整治质量,对整治效果不理想、整治质量不高、未达到整治要求的单位,要延长整治时间,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331日,各区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制定学校安全百日攻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要对照整治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要对辖区内完小、民办幼儿园和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坚决堵塞漏洞。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指导。即日起至430日,由全区学校(含校车)安全领导小组,以及全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会同住建、交通、市管、公安、消防、交警、市政、公路等相关区直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对各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督促检查。责令学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学校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提请属地镇(街道)政府或区安委会挂牌督办。

    (三)开展“回头看”。41日至531日,区教育局将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组织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要予以通报问责,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四)巩固总结。61日至16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校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学校安全各项工作措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校要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

    负责、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认真吸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举一反三,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增强百日攻坚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保障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切实纠正个别岗位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

    (三)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完善攻坚行动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要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学校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追责问责清单,严格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提高防范应对能力。各校要利用好开学前这段时间,通过“两微一端”线上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开学时,认真组织上好学生开学安全第一课。开学后,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应急演练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要重点做好学校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人员、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网络舆情监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干部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紧急事件或重大网络舆情能科学有效处置、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强化督促指导力度。各校要统筹推动百日攻坚行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把排查整改工作措施贯穿攻坚行动的全过程。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要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师生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区教育局各专项安全整治项目责任单位(股室)要加强指导、监管和督促,要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区教育局分八个督导组对全区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进行督查,对攻坚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且未能落实整改的学校,区教育局将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和区安委会,倒逼学校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此次百日攻坚行动开展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内容。

    (六)严肃严格责任追究。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及责任人,要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责令停职检查、引咎辞职或者按程序予以免职。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导致师生死亡的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顶格查处,严肃问责。

    请各校于2020316前将本校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报送区教育局安全保卫股,每月2日前报送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418日、68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联系人:庄逊彬,电话:87790288,邮箱:87790288@163.com

     

    附件:1.泉港区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2.泉港区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督查组成员名单

    3.泉港区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检查登记表

     

     

     

     

     

     

     

    附件1

     

    泉港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扎实开展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我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陈建雄(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肖腾伟(区教育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庄金红(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郑荣泊(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庄凤强(区教育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长)

    刘成峰(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荣华(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春法(区教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钟惠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郭哲章(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连建华(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主持>

    林成强(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

    黄江红(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

    肖美琴(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

    庄国平(区教育局局务会成员)

    陈庆洪(区教育局局务会成员)

    吴珍梅(区教育局局务会成员、初教股负责人)

      员:陈金森(区教育局综合股负责人)

    陈育锦(区教育系统党办负责人)

    陈承忠(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负责人)

    康志贤(区教育局计财装备股负责人)

    陈宗惠(区教育局德育股负责人)

    连丽莺(区教育局体卫艺股负责人)

    庄永兴(区教育局中职教股负责人)

    苏金材(区教育局安全保卫股兼社管办负责人)

    钟跃林(区教育局审批股负责人)

                邱良宗(区教育局基建办负责人)

                王宙辉(区教育局质量监测中心负责人)

                郑玉华(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副主席)

    方玲凤(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负责人)

                陈明兴(区教育局教育关工委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重大事项,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教育局安全保卫股(社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安全保卫股(社管办)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指导各校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督促各校落实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各校要相应成立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2

    泉港区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督查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

    组长:郑荣泊   副组长:陈庆洪

    成员:▲综合股、组织人事股干部

    受检学校(城区):泉港一中、泉港二中、庄重文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第三实验小学、益海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含锦川分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含顺南分园)

    第二组

    组长:庄金红   副组长:黄江红

    成员:▲初幼教股、计财装备股干部,辖区镇(街道)教委办、安办

    受检学校(南埔镇片区):泉港特校、天竺中学、南埔中心小学(含所辖完小)、南埔中心幼儿园(含辖区民办幼儿园)、辖区培训机构

    第三组

    组长:陈荣华  副组长:陈春法

    成员:▲基建办、教育关工委干部,辖区镇(街道)教委办、安办

    受检学校(界山镇片区):惠华中学、鸠林中学、界山玉湖中心小学(含所辖完小)、界山玉湖中心幼儿园、第二中心幼儿园(含辖区民办幼儿园)

    第四组

    组长:连建华   副组长:庄国平

    成员:中职教股干部,辖区镇(街道)教委办、安办

    受检学校(后龙镇片区):泉港五中、三川中学、后龙中心小学(含所辖完小)、后龙中心幼儿园、第二中心幼儿园(含辖区民办幼儿园)、福源幼儿园

    第五组

    组长:钟惠河   副组长:郭哲章

    成员:督导室、质量监测中心干部,辖区镇(街道)教委办、安办

    受检学校(峰尾镇片区):圭峰中学、峰尾中心小学(含所辖完小)、峰尾中心幼儿园(含辖区民办幼儿园)、滨海小学

    第六组

    组长:刘成峰   副组长:林成强

    成员:▲安全保卫股、资助中心干部,辖区镇(街道)教委办、安办

    受检学校(山腰街道片区):实验中学、民族中学、山腰中心小学(含所辖完小)、山腰中心幼儿园(含辖区民办幼儿园)

    第七组

    组长:庄凤强   副组长:吴珍梅

    成员:▲纪检组、教育工会干部,辖区镇(街道)教委办、

    安办

    受检学校(前黄镇片区):坝头中学、三朱学校、前黄坝头中心小学(含所辖完小)、前黄坝头中心幼儿园(含辖区民办幼儿园)、博文中学、丑小鸭小学

    第八组

    组长:肖腾伟   副组长:肖美琴

    成员:▲德育股、系统党办干部,辖区镇(街道)教委办、

    安办

    受检学校(涂岭镇片区):泉港六中、涂岭中心小学(含所辖完小)、涂岭中心幼儿园(含辖区民办幼儿园)、北大培文实验学校

    注:加“▲”为各督查组联络股室,负责在检查活动结束后把本组填写的《泉港区学校百日攻坚行动检查登记表》经检查组组长签字后进行收集汇总,并于410日前交给区教育局安全保卫股黄小霜同志,由安保股再汇总给各安全专项整治项目责任股室。

     

     

     

     

     

     

     

     

     


    附件3

    泉港区学校百日攻坚行动检查登记表

    单位(盖章):                校长签名:                   检查时间:2020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存在问题

    一、学校建筑安全整治重点

    1

    参与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等级。

    是□否□

     

    2

    设计的图纸是否按要求经施工图审查审核通过。

    是□否□

     

    3

    各专项设计是否通过部门审核审批。

    是□否□

     

    4

    危大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论证。

    是□否□

     

    5

    基坑支护、模板支撑、周边地质监测、起重机械设备使用、临边防护、用水用电等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是□否□

     

    6

    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是□否□

     

    7

    项目经理是否带班作业、监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或旁站。

    是□否□

     

    8

    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落实到位。

    是□否□

     

    9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基建手续是否办理。

    是□否□

     

    10

    未办理基建手续的,是否有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工程可靠性进行鉴定。

    是□否□

     

    11

    房屋鉴定结果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是□否□

     

    12

    是否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出现边施工边办证、边施工边设计情况。

    是□否□

     

    13

    是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是□否□

     

    14

    是否将校舍排查和鉴定结果及时报送区教育局并录入现有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是□否□

     

    15

    是否存在利用旧厂房、旧建筑擅自改变功能的校舍情况。

    是□否□

     

    16

    是否有钢结构建、构筑物。

    是□否□

     

    17

    是否有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危旧建、构筑物。

    是□否□

     

    18

    是否有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建、构筑物。

    是□否□

     

    19

    是否存在以临时建筑或公共配套名义申请的临时性建筑。

    是□否□

     

    20

    是否存在其他结构及消防隐患的建筑。

    是□否□

     

    21

    是否对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及时排除隐患。

    是□否□

     

    22

    是否对无法排除或属于D级危房的建筑立即停用,拆除清零。

    是□否□

     

    23

    是否制定相应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实施计划。

    是□否□

     

    二、消防安全整治重点

    1

    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条件设施、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学校消防安全、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工作。

    是□否□

     

    2

    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是□否□

     

    3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合格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

    是□否□

     

    三、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重点

    1

    学校周边道路学校警示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是否齐全。

    是□否□

     

    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整治重点

    1

    是否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消防安全、防溺水、网络安全、扫黑除恶、护校安园等专项活动。

    是□否□

     

    2

    是否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具有潜在暴力倾向等重点人员的排查。

    是□否□

     

    3

    是否及时化解学校各类矛盾纠纷

    是□否□

     

    4

    是否开展管制刀具和器械收缴行动。

    是□否□

     

    五、无证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整治重点

    1

    对房屋结构、使用性质不明确的建筑物,是否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鉴定。

    是□否□

     

    2

    是否在民房或危房内办学。

    是□否□

     

    3

    是否存在私自改造结构、改变功能等行为。

    是□否□

     

    六、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整治重点

    1

    是否按照相关标准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

    是□否□

     

    2

    保安人员护卫器械是否配备齐全

    是□否□

     

    3

    是否按照规定落实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

    是□否□

     

    4

    一键式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安装,并与公安机关联网。

    是□否□

     

    七、校车安全整治重点

    1

    校车使用是否经许可审批

    是□否□

     

    2

    是否开展校车驾驶员安全培训

    是□否□

     

    3

    是否开展校车事故应急演练

    是□否□

     

    4

    是否落实校车乘坐人员登记管理

    是□否□

     

    5

    是否定期开展校车安全检查

    是□否□

     

    6

    是否落实校车“六定”管理制度

    是□否□

     

    7

    校车是否存在私自改变校车线路、私自跨区接送学生、严重超员等违规行为。

    是□否□

     

    八、食品安全整治重点

    1

    是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是□否□

     

    2

    是否落实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全过程管控。

    是□否□

     

    3

    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件,是否做好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

    是□否□

     

    4

    是否做好饮用水的安全管理,是否做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的清洁消毒工作,是否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工作。

    是□否□

     

    九、实验室与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

    1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完善

    是□否□

     

    2

    实验室管理结构和人员队伍设置是否合理

    是□否□

     

    3

    实验室安全管理经费和运行经费等是否到位

    是□否□

     

    4

    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回收和销毁等环节监管机制是否健全

    是□否□

     

    5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依法依规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是□否□

     

    6

    是否定期开展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和培训。

    是□否□

     

    7

    是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教育。

    是□否□

     

    8

    学校是否违规购买实验危险化学品

    是□否□

     

    9

    是否对存有危险化学品进行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信息填报并及时更新。

    是□否□

     

    10

    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落实“五双”制度,是否达到“四无一保”要求。

    是□否□

     

    11

    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回收登记是否规范,是否达到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账务相符、账账相符。是否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

    是□否□

     

    12

    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是否安装专门通风系统、监控和入侵报警设备。

    是□否□

     

    13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是否得当。

    是□否□

     

    (另:请各校在表格骑缝处加盖公章)

    组长(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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