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28 00:00

泉港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26日止。本报告通过泉港区经济和信息化局(http://qgjx. gov.cn)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港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股联系(联系电话:0595-87993258;传真号码:0595-87987653;电子信箱:qgqjmj@163.com;通信地址:泉港区中兴西街137号;邮政编码:362801。)。

    一、概述

    2016年泉港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及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负责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网站建设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二)深化公开内容。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泉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在“泉港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 qgjx.gov.cn )上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经信信息、企业风采、财务开支、股室业务等内容,并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更新。

    (三)确定公开形式。在“泉港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上,主动公开本单位的相关信息。此外,还通过政务公开栏等载体主动公开。

    (四)健全工作机制。每个月由专人负责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上网公开,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本单位信息,均在公开前由综合股指定专人对公开内容进行全面的保密审查,并由分管领导确认后方可上网公开。组织人员不定期对本单位已上网公开的住处进行保密自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6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信息主动公开率、按时公开率、全文电子化率均为100%。其中,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25条,占93%;财务信息类2条,占7%。此外,我局还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等渠道丰富政府公开信息形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未收到文件信息需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尚未收到任何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所需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度,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和完善的问题,特别是针对企业、群众需求的信息内容的公开力度还需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协调、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6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7

6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7

6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