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0-3000-2019-00001
    • 备注/文号:泉港环保控〔2019〕20号
    • 发布机构:泉港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5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7-03 10:57

     

     

     

     

     

     

    泉港环保控2019〕20号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

    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本局各股室、站、大队

    根据《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泉环保〔2019〕111号)及《泉港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泉港安办〔2019〕54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活动时间

    61日-30为环保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在我局及相关企业同时开展

    三、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挂靠污管股),负责指导我局及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1.开展主题宣讲。一是深入放射源持源重点企事业单位对口宣讲。通过作专题报告、接受采访等形式,引导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开展“企业负责人谈安全生产”活动。邀请相关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课”,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三是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动员放射源持源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经验做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四是协助企业邀请相关专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参与交流研讨。积极参与区安办组织的安全生产经验交流研讨活动,交流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做法,探讨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思路举措。结合自身实际,聚焦重点行业,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坛、研讨会等交流活动,汇智聚力助推安全发展。

    3.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一是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参与区安办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在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和VR/AR安全体验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员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等平台,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三是推动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放射源持源重点企事业单位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和化工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

    4.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要以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推动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制作、创作,积极推荐在泉港电视台“安全第一线”和“泉港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展播活动和隐患曝光活动。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

    5.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一是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推动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联合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二是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结合,要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6.积极参与知识竞赛活动。污管股牵头,按照《泉港区2019年应急管理知识竞赛活动方案》(泉港安办〔2019〕42号)要求,积极动员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放射源持源企事业单位选派人员组成参赛代表队,并做好参赛前的学习、演练等各项准备工作。

    7.配合“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结束。要视情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一是配合开展“献礼70周年”主题采访。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媒体记者调研采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新成效,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紧盯区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全国化工行业企业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报道,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三是开展“领域行”活动。开展危化品废弃环节安全处置、辐射安全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四是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积极宣传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8.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其他应急管理、打非治违、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报送。要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数据和信息的报送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帐。要及时收集、汇总、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原则上数据、信息要随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要每月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按照本局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股室负责人要参加12“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三)深入宣传报道。协调加强与区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电信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发挥新媒体优势,把握好时、度、效,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推动形成一个选题多形态制作、多形式展现、多媒体传播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注重典型示范。要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推动企业层面的交流借鉴,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

     

    附件:1. 泉港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  

                  201865日 

     

     

     

     

     

     

     

     

     

     

     

     

    附件1

     

    泉港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月”活动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长:郑明炎   泉港生态环境局局长

    副组长:潘灿民   泉港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员:林佳煌   综合股负责人

        邱秀洋   法宣股负责人

        刘庆明   生态股负责人

        林友招   污管股负责人兼应急中心主任

        谢海霞   审批股负责人

        施志儒   监察大队大队长

    庄杰平   监测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污管股,主任由林友招同志兼任。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第十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

     

     

    2019年65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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