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402-0000-2020-00012
    • 备注/文号:泉港自然告〔2020〕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05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时间:2020-08-05 08:12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泉港自然202016

      经泉港区人民政府批准(泉港政地〔202022、23号),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建设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准入行业类别

    备注

    容积率

    建筑系数

    绿地率

    2020-SM001-A

    园中路东侧,天丰路西侧

    510276㎡(折合765.41亩)

    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

    0.7≤容积率≤3.0

    ≥40%

    10%≤绿地率≤20%

    4529

    22644

    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020-SM003

    园西路东侧,福佳路西侧

    46667㎡(折合70亩)

    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

    0.7≤容积率≤3.0

    ≥40%

    10%≤绿地率≤20%

    415

    2071

    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二)建设期限及相关要求

    1.2幅地块要求在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30个月内建成

    2.2幅地块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控制条件详见泉港自然〔2020〕132、131号文件及相关红线图。

        竞买人资格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符合产业类型的境内外公司、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按要求缴纳相应保证金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设定保留价。

    四、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0年8218时至2020年9417 
       (二)挂牌交易期限:2020年8258时至2020年9817 
       (三)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94日16(以挂牌人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

    )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2个工作日内经核实后,发给网上交易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注册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其及时补正,并重新审核确认;竞买申请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通知其不予受理,并具体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

        五、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发给网上交易竞买号初始交易密码,以及由5位字母随机组成的识别号,获得竞买资格,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竞得人应根据交易规则、交易须知或系统提示,在成交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持有关材料到挂牌人处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不影响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六、其他事项

    1.竞买保证金在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自动转为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清出地价款。

    2.受让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1  ‰的违约金。

    3.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申请人在提交注册信息资料前,须详细阅读《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规则》、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服务协议》、《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须知》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和有关法律法规,熟知公告内容、挂牌时间、网上交易时间、网上交易宗地信息、交易条件、宗地交易须知、加价幅度等内容

    5.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可通过现场图片或现场踏勘了解挂牌交易的宗地,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网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挂牌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申请人注册信息提交后,视为对宗地现状无异议。需由我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我局土地储备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5-68110006联系人:林先生。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具体事宜,详见本次挂牌文件。

    、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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