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201-3000-2019-00005
    • 备注/文号:泉港安监〔2019〕7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14
    泉港区安监局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1-14 00:00

    泉港安监〔2019〕7号

     

    泉港区安监局关于印发

    《2019年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

    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宣教中心,各镇(街道)安监办,各相关企业:

    现将《泉港区安监局2019年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4日

    泉港区安监局2019年安全生产“春季攻坚

    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区安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12月29日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1月5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月7日全区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创建安全发展城市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精神,深刻吸取“11·4”泉港碳九泄漏事件、“12·29”龙岩永定煤炭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

    三、排查整治重点

    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区安监局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落实。

    (一)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取得使用许可证)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八大类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和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装卸等重点环节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坚决杜绝岁末年初抢工期、赶进度、超负荷生产行为,并严格按照《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复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泉港安监〔2017〕14号)要求做好停产复工时期情况报告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推进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检查企业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建(构)筑物防火分区、耐火等级、泄爆面积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消防应急照明、灭火设施及应急救援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查看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各装置设施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有无违章使用情况等;水泵房、配电室、各种机房、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压力容器、管道、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作业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动火作业许可情况。

    (三)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化推进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落实,集中开展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经营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等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依法严厉查处未经许可、走街串巷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炸市场经营秩序。

    (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非法转让采矿权、以采代探等行为,火工品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等。突出检查地下矿山开拓系统、采矿方法、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提升运输系统与设计和规程不符,未落实防中毒窒息、防火灾、防坍塌等措施和要求。

    (五)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库房、员工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推进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严禁“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严格用火用电用气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严格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维护管理,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积极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强化初期火灾处置能力。

    (六)推进冶金等工业八大类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涉氨制冷企业制冷系统、快速冻结装置和液氨储罐等安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等情况;动火等高危作业以及检维修和外委施工队伍管理情况;涉爆粉尘企业的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安全情况,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实施。各镇(街道)安监办和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动员部署到企业、责任落实到企业,监督检查到企业的要求,组织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根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相关企业要组织全体员工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于2019年1月25日前将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承诺书(附件1)和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情况(附件2)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安监局,由相关股室收集存档。各镇(街道)安监办、相关股室于每月24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及统计报表(附件4)报送区安监局综合股。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各镇(街道)安监办和相关股室要对“春季攻坚行动”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真查、严管、深督,重点对2018年以来各类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清零”,未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未上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以及被列为“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黑名单的企业,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对自查自纠走过场、该排查的隐患和问题未能自查整改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一律依法顶格查处;要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并认真填写重大隐患排查汇总表(附件3),确保重大隐患底数清、整改情况明。

    (三)注重宣传,加强引导。各镇(街道)安监办和相关股室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及时组织报道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先进典型和经验,每月至少报送2条工作亮点和做法,1个典型案例。大整治活动期间,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隐患点,要在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至少1次,同时畅通电话、微信公众号等沟通渠道,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和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积极举报和反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构建安全生产群防群治格局。

    联系人:小苏,电话:87971528,邮箱:anban528@126.com

    (冶金等工业八大类工业企业)

    联系人:小彭,电话:87971326,邮箱:anban326@126.com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联系人:小杨,电话:87971526,邮箱:qgzhian@163.com

    (非煤矿山企业)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承诺书

    2.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情况

    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汇总表

    4.2019年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表

    附件1

     

    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承诺书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已经收到。按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求,本企业(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完成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查自改工作。大整治活动期间,本企业(单位)检查     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其中重大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 ,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企业(单位):

                       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2019年  月   日

    附件2

    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情况

    单位:

    序号

    时间

    发现隐患和问题

    整改日期

    整改责任人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备注

    填报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盖公司章):

    附件3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汇总表

    序号

    所属行业

    企业名称

    重大隐患情况

    挂牌督办文号

    是否整改

    摘牌文号

    发现类别

    1

    2

    3

    4

    5

    6

    7

    8

    备注:1.所属行业领域: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工贸、商贸、森林防火、其他;2.发现类别:企业自查、部门监督检查。3.区直部门主要统计区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其余由各镇(街道)人民政府统计汇总,避免重复统计。


    附件4

    2019年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生产经营单位总数

    政府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

    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

    执法检查情况

    督查检查情况

    排查发现隐患数(问题)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问题)

    排查发现隐患数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限期整改

    停产

    停业

    整改

    取缔关闭

    罚款

    其他行政处罚

    组织督查检查组

    参加

    人员

    检查单位和场所

    总数

    一般隐患

    重大

    隐患

    总数

    一般

    隐患

    重大

    隐患

    总数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总数

    一般隐患

    重大

    隐患

    (个)

    (人次)

    (家)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家)

    (家)

    (家)

    (万元)

    (家)

    备注:本表为累计报表,报累计数。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9年    月     日


    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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