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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区道路绿化养护11月份考核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8-10 09:33 点击量:1 【字体:
                   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区道路绿化养护11月份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路段养护单位:

2019年11月,我局多次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城区道路绿化养护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区道路绿化养护第1标段养护单位为福建省华政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第2标段养护单位为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第3标段养护单位为福建省长希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月考评得分分别为85分、89分、90分。

二、存在问题

1标段:圭峰路绿化带内石块未清理;圭峰路部分绿化带杂草清理不及时;龙亭街榕树根须未及时修剪、蘖芽未清理柳山街绿化带内树枝未及时清理;兴福路边分带灌木边修剪后的枯枝未清理,路沿杂草丛生;兴福路西段绿化带内落叶堆积

2标段:南山中路金边假连翘长势差;学府路杂草;1号居住区天竺桂枯死;2号路毛杜鹃长势差;公园东路红叶石楠枯死

3标段:驿峰中路垂叶榕密枝、下垂枝未修剪;驿峰中路红花羊蹄枯枝未清理;驿峰路苏铁虫害防治不到位;入区广场黄花槐死株;驿峰中路红绒球未修剪;驿峰东路三角梅长势差;驿峰中路落叶多未清理。

三、处理意见

对于上述问题,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立即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

按照合同约定,我局决定对第一标段福建省华政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作出减扣当月养护费10%(人民币1361元)的处罚;对第二标段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减扣当月养护费6%(人民币1836.4元)的处罚;对第三标段福建省长希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减扣当月养护费5%(人民币6032.7元)的处罚。

 

附件:1.11月考核情况及现场照片

      2.道路绿地养护考核评分表(2019年11月)

 

 

                          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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