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路段养护单位:
2020年5月,我局多次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城区道路绿化养护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区道路绿化养护第1标段养护单位为福建省华政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第2标段养护单位为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第3标段养护单位为福建省长希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月考评得分分别为85分、83分、92分。
二、存在问题
第1标段:祥云北路垃圾乱倾倒未清运,被后龙镇创卫办投诉;祥云北路部分路段地被未及时修剪、杂草丛生;兴福路部分绿化带内落叶堆积,枯枝未清理;祥云北路榕树病害未及时处理;圭峰路部分绿化带内杂草丛生。现场巡查时发现养护作业工人9人,需工人15人,按照合同要求,发现乙方未按要求配备作业人员的每人每次扣罚500元。
第2标段:杂草严重(金山街、锦绣广场、锦绣广场马和蛇生肖、南山北路、南山中路端头、学府路);南山中路日春茶叶前枯树头未清理;南山中路爱玛电动车前盆架木缺株;金山街南段绿化带上堆放砖块;南山中路美人树顶梢枯死;学府路二期黄金叶、渠化岛灌木未修剪;公园东路(二期)金边假连翘未修剪;南山北路三角梅未修剪;锦绣广场三角梅未修剪。
第3标段:驿峰中路杂草丛生;中路榕树球、香樟、垂叶榕病虫害;中路黄花槐、红花继木、羊蹄甲、边叶木和西路台湾栾树死株;中路扶桑、榕树球、桃花心木未修剪;西路黄花槐倾斜;入区广场垃圾堆放未清理。
三、处理意见
对于上述问题,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立即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
按照合同约定,我局决定对第一标段福建省华政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作出减扣当月养护费人民币7790元的处罚(其中考核减扣当月养护费的10%即4790元,养护工人缺勤6人扣款3000元);对第二标段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减扣当月养护费14%(人民币5143.6元);对第三标段福建省长希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减扣当月养护费3%(人民币3619.6元)的处罚。
附件:1.5月考核情况及现场照片
2.道路绿地养护考核评分表(2020年5月)
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9日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评比统计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泉港区直各单位联合承办 泉港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Copyright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本站访问次数:654453454
网站标识码:3505250001 闽公网安备35052502000114 闽ICP备09013631号
本网站如涉及未成年人违法内容 举报电话:0595-87975500 举报邮箱:6943580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