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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区道路绿化养护4月份考核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5-15 12:42 点击量:1 【字体:
                      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区道路绿化养护4月份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路段养护单位:

2020年4月,我局多次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城区道路绿化养护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区道路绿化养护第1标段养护单位为福建省华政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第2标段养护单位为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第3标段养护单位为福建省长希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月考评得分分别为86分、90分、93分。

二、存在问题

1标段:圭峰路杂草较多渔港路杂草丛生、新植地被缺水;龙亭街乔木蘖芽未修剪;祥云北路地被未及时修剪;兴福路杂草未及时清理

2标段:金山街杂草;一号居住区旁小绿地杂草;公园东路树池内杂草;新民街芒果树枝下高过低;学府路南段杂草;金山街部分绿篱未修;南山中路香樟孽芽未修;海南街树池内绿篱未修剪。4月15日现场巡查时发现养护作业工人13人,按照合同要求,发现乙方未按要求配备作业人员的每人每次扣罚500元需工人20人。

3标段:驿峰东路榕树球病虫害和入区广场洒金榕球病虫害;驿峰东路中分带和驿峰中路死株未清理;驿峰东路中分带和背景林杂草多未清理;驿峰东路金边假连翘枝条过长未清理;驿峰中路垂叶榕下垂枝过低未清理;入区广场黄花槐倾斜。

三、处理意见

对于上述问题,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立即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

按照合同约定,我局决定对第一标段福建省华政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作出减扣当月养护费9%(人民币4338元)的处罚;对第二标段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减扣当月养护费人民币5337元的处罚(其中月考核扣减养护费5%1837、养护工人缺勤7人扣款3500元);对第三标段福建省长希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减扣当月养护费2%(人民币2413.1元)的处罚。

 

附件:1.4月考核情况及现场照片

      2.道路绿地养护考核评分表(2020年4月)

 

 

                          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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