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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区道路绿化养护7月份考核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8-07 08:09 点击量:1 【字体:
 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区道路绿化养护7月份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路段养护单位:

2020年7月,我局多次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城区道路绿化养护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区道路绿化养护第1标段养护单位为福建省华政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第2标段养护单位为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第3标段养护单位为福建省长希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月考评得分分别为90分、90分、90分。

二、存在问题

1标段:龙亭街修剪后枯枝未及时清理;祥云北路部分绿地内杂草较多兴福路部分绿化带内杂草较多渔港路边侧绿地内杂草较多

2标段:南山中路缺水;南山中路菟丝子;中兴街小绿地灌木未修剪;一号居住区天竺桂未修剪;公园东路美人树孽芽未修;南山中路金边假连翘长势差;二号路毛杜鹃缺株;金山街杂草。7月8日现场养护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扣罚200元。

3标段:驿峰中路杂草多未清理;中路和普安天桥死株未清理;西路、东路病虫害未防治;西路背景林双荚槐枝条过长未修剪;西路背景林黄花槐断枝未清理。

三、处理意见

对于上述问题,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立即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

按照合同约定,我局决定对第一标段福建省华政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作出减扣当月养护费5%(人民币2394元)的处罚;对第二标段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减扣当月养护费人民币2442元的处罚(其中考核减扣当月养护费的5%即2242元,养护工人未佩戴安全帽扣款200元);对第三标段福建省长希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减扣当月养护费5%(人民币6032.7元)的处罚。

 

附件:1.7月考核情况及现场照片

      2.道路绿地养护考核评分表(2020年7月)

 

                          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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