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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泉港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4-08-01 16:09 阅读人数:1

 

根据《2024年泉州市泉港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二)》的要求,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面试地点

泉州市泉港区第二中学(新宅校区)

、面试时间

2024年8月3(星期六)8∶30开始(8∶00前凭身份证进行身份验证、签到,并上交手机等通讯设备,抽取面试顺序号)。

、面试对象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

、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片段教学所涉教材为高一年必修一教材。

数学:高中数学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A)。

英语:高中英语必修(第一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化学:高中化学必修(第一册);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

考生按随机抽取的考生顺序号分批次进入备室,在40分钟内完成备课,然后进行10分钟片段教学和3分钟回答问题(含看题和答题时间)。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片段教学和回答问题结束后,由评委打分,每位评委评定的考生面试成绩=片段教学×70% + 回答问题成绩×30%。评委评出的考生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即考生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签约、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

、其它事项

1.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http://www.qg.gov.cn/zwgk/zdxxgk/jyxx/jygg/)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面试者在片段教学及回答问题过程中,只能体现“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出本人姓名及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面试过程不准携带任何材料及通讯工具,面试者所需的教材、稿纸、笔由考务组提供。面试者入围面试管理后,如携带通讯工具或在面试过程中报出姓名、毕业学校的,取消其本次面试成绩。

3.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体检人选有2人及以上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由区教育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资格复审、体检人选。

4.经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分岗位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若同一岗位拟聘用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由区教育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5.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6.所有考生必须服从考点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抽签、面试。面试报到时间结束后,迟到10分钟或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7.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0595-87971078,0595-87790188,其它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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