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制定依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闽政〔2023〕7号)、《泉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13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14号)。
二、简要背景
《泉港区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港政规〔2022〕14号)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为做好政策延续,2023年12月底,区科技局在原政策的基础上,结合省、市出台的相关科技创新政策,起草制定《泉港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的实施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意见后,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落实研发经费分段补助。
(二)落实科技特派员认定扶持奖励。
(三)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四)加快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
(五)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和专家工作站建设。
(六)鼓励申报国家、省级科技奖。
(七)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
(八)补助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
(九)奖励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
(十)落实科技项目配套补助。
(十一)鼓励企业入驻创业园区。
四、实施时间
自2024年3月29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港区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港政规〔2022〕14号)不再执行,今后如国家、省、市调整相关政策或出现其他现实需要,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小庄 0595-68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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