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泉州市泉港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起草背景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选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9〕76号),为推进我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持续贯彻践行绿色发展体系、努力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特编制《泉州市泉港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突出泉港区地方特色,通过优化国土开发格局、全力发展绿色生态经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倡导生态文化、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泉港区经济社会自然的和谐发展,对我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十个章节:
(一)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从自然地理状况、社会经济状况、生态环境现状几个方面介绍了泉港区的建设基础与优势条件,并分析了我区开展示范区创建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二)规划总则。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等文件要求,结合泉港区实际,《规划》设置了泉港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包括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个领域,共37项指标。
(三)创新生态制度。从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及考评制度、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高效利用制度、推行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探索绿色经济推动生态保护模式、健全社会监督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建立制度体系。
(四)保护生态安全。实施蓝天、碧水、净土、静音行动,开展生态系统修复重点工程和生态环境风险防范行动,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五)优化生态空间。从建立健全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完善和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城乡开发格局、推进绿色生产发展布局等四个方面,构建绿色新发展格局。
(六)发展生态经济。从提升乡村产业质量效益、推进石化产业高端发展、培育壮大特色潜力产业、加快发展新型产业、做大做强生态旅游产业等方面,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七)践行生态生活。从城乡居民群众需求出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城乡环境持续改善,推进人居环境宜居化、便利化。
(八)培育生态文化。持续打响泉港特色文化品牌,加强传统文化保护和特色生态文化建设,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普及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九)强化能力建设。建立资源环境统筹监管工作机制,强化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与处置能力,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十)重点工程与保障措施。从组织管理、政策制度、建设资金、科技人才等方面,保障《规划》提出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顺利推进。《规划》统筹安排了39项重点工程,总投资约379亿元,包括生态环境提升工程11项、国土空间优化工程4项、经济低碳转型工程9项、生态人居营造工程13项,以及生态文化培育工程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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