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坚持城乡融合、服务一体,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因地制宜、分类施
策,建管并重、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全面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
短板的同时,推进管护机制改革创新,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 段、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全面提升 管护质量和水平,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 、工作安排
(一)改革实施阶段。 重点突破涉及领域管护指南(细则)
或管护办法以及管护责任清单。
(二)推进提升阶段。 重点突破分类管护机制和健全产权管 理制度,至2025年,全区初步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
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
(三)完善深化阶段。 重点探索创新管护长效机制。至2035 年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基本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农村
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基本到位。
三 、主要任务
(一)有序推进管护改革
1. 制定管护指南。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市出台的本领 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指南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指南》或 !《办法》),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区实际《指南》或《办法》,包 括各类设施的管护制度、管护标准和规范,明确管护目标、质量 要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及应急保障机制等,全面掌握各自领 域内设施管护基本情况,统筹指导各镇(街道)有序开展设施管 护工作。
2. 健全产权管理制度。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由财政资金投入建 设的,产权归承担项目实施责任的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所有;明确 划归村级组织或由村级组织通过自主筹资筹劳以及接受政府补 助、社会捐资等兴建的,产权归村级组织所有;由企事业单位投 资兴建的电力、燃气、通信、邮政等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产权 归投资主体所有。结合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各类农 村公共基础设施确权登记颁证,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纳入区级相关 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化、动态化管理。
3. 建立责任清单及管护台账。用好用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 革清产核资成果,在明确各类设施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的基 础上,参照泉港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目录(见附件2),编 制完善泉港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见附件3)及管 护台账,明确管护对象,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清单要实行滚 动式管理,结合乡村振兴规划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因 地制宜,不断健全管护清单。[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企 业),各镇(街道),水利水务公司、大众公交公司、广电网络 泉港分公司,供电服务中心、邮政分公司、电信泉港分公司、移
动泉港分公司、联通泉港分公司。
(二)稳步推进行业领域改革
探索开展水利设施、电力能源设施、交通设施、农村人居环 境设施、教育卫生设施、文化广电体育设施、民政设施、通讯通 信设施、物流设施等9个方面30个领域运营维护,支持以特许 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农林水利、基础设施、资源开发等项 目建设,支持将城乡基础设施整体打包,实行一体化开发建设管 护,推行企业化管理、专业化运营。
(三)健全分类管护机制
对没有收益的农村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绿化设施、道 路等非经营性基础设施,按照权属关系,由相应管护主体负责管 护。对经营收益不足以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的准经营性设施,按 照权属关系,由相应管护主体负责管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完善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 护的政策措施,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对经营收益可以弥补建 设和运营成本的经营性设施,由运营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管 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和完善相关支持政策。
(四)创新管护长效机制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各镇(街道)要强化引导服务 意识和能力,发挥市场作用,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 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探索采取多样性管护模式,创新管护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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