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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黄镇关于《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泉港区“十四五”水土保持专项规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3-01-30 15:43 阅读人数:1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治水事业的根本措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有效手段。“十三五”期间,泉港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土流失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对水土保持工作做出系列决策部署,水利水保部门积极作为、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水土保持治理、监测、预防监督等工作;全区水土流失状况持续好转,水土流失面积及强度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按照《福建省“十四五”水土保持专项规划》《泉州市“十四五”水土保持专项规划》等规划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全面评价泉港区水土保持规划“十三五”时期实施情况,综合分析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情况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水土保持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形成《泉州市泉港区“十四五”水土保持专项规划》,该规划是指导推动“十四五”时期泉港区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

二、基本概况

《规划》共分十三章,分别是规划概要,基本情况,现状评价及需求分析,规划目标、任务和规模,总体布局,预防规划,治理规划,监测规划,综合监管规划,信息化建设,实施进度与投资匡算,实施效果分析,保障措施。《规划》认真总结了“十三五”泉港区水土保持发展成效,分析了问题短板和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全区水土保持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总体布局,谋划了重点项目。《规划》现状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 

三、重点项目安排

《泉州市泉港区“十四五”水土保持专项规划》拟定“十四五”期间,泉港区规划预防保护总面积24.57km2,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14.83km2,总投资2745.0万元,(包括预防、治理、监测和综合监管等),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重要饮水水源地工程。重要饮水水源地工程重点项目规划防治总面积6.63km2,其中预防面积6.17km2,治理面积0.46km2。项目涉及泗洲水库重要饮水水源地保护范围。

2.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重点项目规划治理小流域2条,治理面积7.11km2,建设安全生态水系2.84km。项目涉及泉港区的涂岭镇以及前黄镇。

3.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重点项目规划建设水土保持生态村(园)等7项,涉及泉港区3个镇7个行政村。

“十四五”期末,全区水土保持率控制在93.15%以上(水土流失率在6.85%以下,低于全市水土流失率(9.67%)。

四、重点治理任务

本规划重点治理任务包括: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2个方面。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治理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内的小流域,兼顾重点预防区和一般防治区。按“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布设防治措施,小流域的水系自上而下,在流域上游及山脊、山顶和陡坡地全面实施封山育林,利用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涵养水源;把水土流失治理与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特色农业发展等相结合,建设生态果(茶)园,推广水土保持耕作措施,控制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安全生态水系,对崩塌和防护设施薄弱的河道,修建生态护岸和清淤清障,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整治人居环境,促进小流域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发展。重点项目重点实施2条小流域综合治理。

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建设水土保持生态村7项,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选择水土流失强度等级中度以上、土壤侵蚀模数相对较高的村庄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村(园)创建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级领导任期内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健全各级水土保持工作领导机构和实施管理机构,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

2.完善项目管理。一是工程建设管理。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落实项目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二是工程建后管理。按照“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实行产权确认制,积极落实各项工程的建设管护责任。

3.严格依法行政禁止一是贯彻政策法规。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健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明确区域预防监督的任务,制定预防监督的主要措施,把项目区水土保持纳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预防监督工作,并通过制定乡规民约,加大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的力度,以监督保护保障治理开发,以治理开发促进监督保护,使规划区内广大干部群众都能重视和关注水土保持工作;二是严格行政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建专门队伍负责规划区的监督执法工作,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制度,依法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制止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不良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破坏生态环境现象。同时要按照“先批准后开发,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原则,对项目立项严格把关,并加大对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严重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依法予以惩处。施工方应自觉接受当地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必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以确保项目区的生态恢复。

4.稳定增加投入。一是政府投入。各级政府要把水土保持建设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水土保持工作所需资金,落实好相应的配套资金,建立比较稳定的资金渠道。同时,联合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与规划、水利、林业、生态环境、农业等有关部门,共同治理水土流失。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制定的投入政策,逐步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依法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按规定用于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管理和水土保持治理工作;二是社会投入。水土保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投入大。水土保持资金投入要坚持政府补助和社会集资相结合的办法,广辟资金来源,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支农资金、扶贫开发、金融信贷、社会企业等方面都可参与投资治理水土流失。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吸引社会资金用于水土保持,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治理水土流失的局面。

5.创新体制机制。一是完善政策机制。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健全水土流失监测评估体系,为依法落实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提供有力支撑。在水土流失地区,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培育和完善水土保持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建设,调动地方政府和群众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建立激励机制,对在水土流失预防、治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明确水土流失治理成果的权属,保护治理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人积极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吸引信贷、民间资本、外资等投入水土流失治理。

6.强化人才培养。一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水土保持机构队伍建设是关系水土保持事业发展成败的关键,为了适应水土保持事业快速发展的形势,有必要加强水土保持机构队伍建设,充实技术人员,水保机构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规划区的综合治理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应由富有经验的水保、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技术质量方面的检查,对工程的关键项目、程序、材料等进行严格把关和检验。同时,加强水土保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水土保持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扩大技术交流合作的领域和范围,学习吸收国内、外的水土保持先进技术和经验。通过举办水土保持专题讲座、开展水土保持业务技术培训,帮助基层干部和治理区农民群众提高治理技术水平;二是加强学校教育。加强中小学生水土保持教育,普及水土保持基本常识。将水土保持基础知识列入中小学乡土教材,中小学设有水土保持公共课程,让学生从小认识到水土保持的重要性。该措施可先在有条件的地区试行,然后逐步推广。同时,由政府提供资金,鼓励各大专院校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的科学试验研究、技术推广、科技攻关等活动,为水土保持队伍提供后备人才,为全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7.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宣传《水土保持法》《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工作措施深入人心,在广大群众中树立水土保持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使他们积极地参加水土保持生态系统的建设。各地要结合实际,围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的成效和经验,通过科学数据和典型事例进行经验总结与教训分析。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媒介,采用专家访谈、专题报道、知识竞赛、摄影展览等形式,宣传水土保持的重要作用与意义;引导中小学生参观水保科教园,普及水保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转变人们的传统观念和不合理的生产方式,扩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这一重大举措在泉港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影响,在全社会营造关心、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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