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客观、有序、规范泉港区道路和公共停车场智慧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优化路内停车场地资源配置和利用,规范停车服务行业的收费行为,合理引导停车需求,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改善市容市貌。日前区发改局正式出台《关于制定泉港区智慧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4月1日起,泉港区道路泊位收费正式收费,有效期3年。
此次收费分为:道路泊车收费和公共停车场收费
道路泊车收费标准为:
1.30分钟内免费停车;
2.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每小时收费标准为2元;
3.1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1元/30分钟,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收;
4.21时至次日8时免费停车;
5.中型车辆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6.同一辆车24小时连续停放单个泊位最高限价25元;
7.对工作和执行任务中的军车、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作业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殡葬车、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为:
1.停放1小时内免费;
2.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收;
3.中型车辆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4.同一辆车24小时连续停放单个泊位最高限价25元;
5.对工作和执行任务中的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军车、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作业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殡葬车、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其他政府全额投资(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和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收费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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