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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区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
2023-03-16 15:17 阅读人数:1
 当前已进入2023年春季森林防火期,为进一步强化森林防 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区民众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春防期间不 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为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林区环境。定于3月 9 日至4月9日在全区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具体方案

如下: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工作的 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 极消灭”的方针,以“严防森林火灾,共建平安林区”为主题, 充分发挥现代传播媒介主渠道宣传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扩大 传面,增强感染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全力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攻坚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 宣传主题

严防森林火灾,守护绿水青山。

三、 活动时间

2 0 2 2  3  9   4  9 

四、 宣传重点

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基本知识和紧急避险的 常识宣传,加强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警示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知 晓野外火源管理、野外用火审批、违章用火处罚等有关规定,进

一步提升管理部门依法治火能力和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五、 主要任务

各镇(街道)、森防指成员单位、林场要以实施依法治火为 宣传主线,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管控野外火源为宣传重点,以 清明节为重要节点,大声势、高密度、全覆盖地开展森林防火

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

(一)丰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各镇(街道)、森防指成  员单位、林场要坚持传统有效的宣传形式和现代宣传手段相结  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  实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一方面, 要充分发挥传统  宣传形式的优势,通过鸣锣告示、宣传车流动宣传、制作刷新宣  传碑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派发传单等形式,把森林防  火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林区安全用火常识宣传到千家万  户。 另一方面, 要充分利用现代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电视、 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制作播放森林防火  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推送公益短信等,增强宣传的传播力和

影响力。

(二)突出重点,增强宣传实效。 一要突出重点区域的宣传。

各镇(街道)、森防指成员单位、林场要将林区进山路口、公路铁路沿线以及农林交错区、坟墓集中区等是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 作为宣传工作一线和主战场,以标语标牌、设置智能语音卡口宣 传为重点,结合推广应用“防火码”等方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 二要突出重点时段的宣传。 要针对清明节祭祀扫墓用火点多面 广、管控难度大、森林火灾多发的特点,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教 育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严禁火种进山 入林。 三要突出重点人群的宣传。 要针对农村野外用火主体存 “三不”(不懂法、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人员和“痴、呆、 聋、哑、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积极发挥乡村护林防火协会、 老人会以及乡村护林员的作用,通过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 有针对性开展宣传,做到因人施策,讲求实效,切实解决宣传盲

区。

(三)强调联动,提高宣传质量。 要不断优化、整合各部门 资源,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自然资源局、农水局、民政局、 民宗局,文旅局等部门互相协调配合,确定宣传活动联络员,组 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林事用火安全 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应确保每周不少于3天时间 在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和短视频; 区农水  林区周边的农用火安全进行宣传,指导监督农田、农事用火安 作业,探索分区域分时段集中清杂和高火险期清杂报备制度; 民政局、民宗局要教育引导公民文明祭祀,做好陵园、公墓、坟园的火源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寺庙、墓区、祠堂、骨灰堂周边火灾隐患,对祭祀殡葬用火,采取提前报备和全程跟踪方式;对 痴呆、精神障碍等特殊人群,要建立健全监管档案,落实监管人 员。 区文旅局要及时制止景区内的野炊烧烤行为,进一步提升林 区及周边火源的防火宣传氛围,将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纳入旅游提示内容。

六、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森防指成员单位、 场要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从保 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 高度,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来抓,抓实抓

细抓好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工作。

(二)制定宣传方案。 各镇(街道)、森防指成员单位、 场要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制订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在讲求实效的基础上,力求做到有特色、有创新。

(三)及时总结反馈。 各镇(街道)、森防指成员单位、 场要深入镇(街道)、村检查督促,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各镇(街道)、森防指成员单位、林场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应及 时总结,请于4月19日前将宣传月总结、照片等宣传材料报送

区自然资源局林业股。

(四)加强督导检查。 区林长办将组织专项督查,并将有关督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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