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社〔2019〕318号)、《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泉委办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将我区陈诗音、黄少平等36名拟享受泉港区青年见习补贴对象及见习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8月17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向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或区人社局反映。
公示电话:87989766(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87995816(区人社局综合股)
附件:2023年7月泉港区青年见习补贴申领对象及见习单位花名册
泉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