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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2020-07-07 17:12 阅读人数:1

泉港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和《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港政办〔2020〕13号)要求及上级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全镇政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结合我实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内容

1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局综合股要按照《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试点领城标准指引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工作通知》工作要求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于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我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11月15日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并对照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我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主动对接上级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2、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努力培养接地气、贴民心、广覆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媒体账号。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日常监测与管理,严格落实内容发布“三级”审核机制,强化互动服务工作,推动形成多元、动态、有效的政务信息公开渠道。

3、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要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要及时公开。

4、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局综合股要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5、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股室要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

   6坚持依法依规。股室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7、加强队伍建设。局综合股要及时成立信访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提供经费保障,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要强化党政办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组织学习交流,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有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领导任组长,股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事项清理、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流程优化,资料汇编等工作。要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分析解决问题,确保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加强经费保障。要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等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费。

3加强监督检查。局综合股将把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各股室要积极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泉港区信访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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