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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龙镇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后龙镇 2018-06-28 22:00 阅读人数:1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现将《后龙镇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参照执行。

 

 

 

 

                           后龙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

 

 

后龙镇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我区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我镇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年度工作目标

    巩固并持续改善我镇辖区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其中:细颗粒物(以下简称“PM2.5”)年均浓度均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0.035mg/m3);可吸入颗粒物(以下简称“PM10”)年均浓度≤0.051mg/m3;区2018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6.2%。

    二、年度工作任务

    (一)严格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辖区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日常监督巡查上报工作,包括督促辖区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已安装的应定期清洗维护;对露天烧烤和大排档等油烟污染进行日常巡查与上报,以便镇环保站对辖区内油烟等污染有效管理和整治,减少餐饮业油烟污染扰民及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同时,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必要时进行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模式,严厉查处餐饮业油烟污染行为。

    (二)杜绝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现象。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辖区内及周边随意焚烧垃圾、秸秆等的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行为并且拍照存档,上传微信工作群,上报镇环保站,减少扰民及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处置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三)全面清理涉气“散乱污”企业。

    各村(居)应对辖区范围内开展涉气“散乱污”企业全面排查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发现一家上报一家,镇环保站通过收集数据信息,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依法依规完成清理整顿工作,防范死灰复燃。

    (四)控制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污染。

    镇村建办应强化辖区内施工扬尘监管,对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拆除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扬尘防加治措施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和拆迁。镇创卫办加强辖区内垃圾清运管理,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相关部门、相关村(居)要增加城乡结合部垃圾转运站数量及覆盖面,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禁止垃圾随意露天堆放,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五)加强建筑工程涂装作业VOCs监管。

    党政办要建立镇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涉及使用涂料、油漆和有机溶剂的工程,优先采用低VOCs含量产品,有限选用绿色环保材料进行施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党政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同时列入区对我镇党政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请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按照计划要求,制定工作措施,落实人员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落实监管部门责任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工作计划》的要求,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齐抓共管,加强沟通配合、协调联动,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明确企业主体责任

    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要严格遵守产业政策、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目标责任,按规定时限完成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并保证达标排放;定期向镇环保站和区相关行业主管单位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四)强化环保网格化工作

    各村(居)环保网格员应每个月至少组织1次开展网格内的工矿企业、商贸场所、个体经营单位、家庭式作坊小单位等排污情况日常环保巡查检查,监督各类排污行为;及时了解核实群众的污染投诉,发挥村(居)自治监督作用,调解、协调环境污染纠纷,制止违法排污行为,拍摄相关影像等证据资料,向村(居)委会报告,各村(居)接到违法排污等环境问题信息报告,要立即安排人员现场核查、妥善处理,并向我镇环保站报告。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我镇环保站报告本网格单元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并组织力量配合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五)积极应对轻微污染天气

    根据区镇两级轻微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及时关注污染天气应对微信群,快速开展应对工作。当发生污染天气或市、区发出污染天气预警函时,镇环保站应第一时间通知各村(居)环保协管员(即环保网格员),由环保协管员加大对辖区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源巡查,对于秸秆、垃圾焚烧等现象第一时间加以制止解决,并将处理结果拍照上传微信工作群。

    (六)严格执行定期调度制度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多个部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情况进展调度,杜绝出现 “前松后紧,前慢后快”的局面。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完成定期调度工作,建立健全“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的机制。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应于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报送该季度大气污染防治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相关综合整治方案实施情况至镇环保站;并于2018年12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查报告至镇环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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